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體檢施政及分析調查報告
  • 新聞稿
  • NEWS
  • EAST同伴動物行動足跡
  • 體檢政府動物保護政策、施政及「全台流浪犬、貓留置收容狀況」調查
    分析報告
    作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沒有良好動物福利為基準點的政策 流浪犬貓不可能真正減量、動物虐待行為也很難防止
    前言

      台灣「撲殺」流浪狗的歷史至少60年以上,撲殺方式「琳瑯滿目」。從民國38年將「野狗」送到動物園餵獅、豹、熊、狼 【註1】,到民國87年(1998)動保法立法前、後,許多縣市還以電死、溺死、餓死、活埋等種種不人道方式「處理」流浪狗。本會工作人員曾於當時跑遍全台垃圾場與公墓,完成首份針對「流浪犬貓留置、收容所」的調查,隨後發動國內外的請願抗議,訴求台灣通過動保法立法。

       立法完成至今12年,台灣各地動保組織及個人投入無數資源,加入流浪犬貓的救援、收容行列,但流浪犬貓卻仍被社會視為「環境問題」,公部門不斷投入大量資源在「捕捉與撲殺」的末端減量上。12年來,所有社會資源的投入,是否讓台灣同伴動物的福利有所提升,而流浪犬貓的數量是否減少了?

       2006年至今,在有限的人力與經費下,我們再度大規模、完整的進行「全台流浪犬貓留置、收容狀況」的調查;期間,我們看到了一個「悲傷326」的縣市鄉鎮樣貌:日復一日、數不清的生命,因為沒有選票、沒得發言,經歷著「生不生」、「死不死」的悲傷、痛苦!

       這是現代化國家少有的「奇蹟」!全台灣326個縣市鄉鎮,至今仍有9成將「捕捉」來的流浪犬貓,關在極為偏僻,鮮少有人會前往的「垃圾場」與「公墓」旁,甚至屠宰場裡!給牠們的,是生不如死的對待!

       為什麼法律通過12年至今,許多問題的本質未見改善,希望這份分析報告,能提供政府未來施政參考,促進社會以不同角度關切此一議題!

    壹、台灣流浪犬「演變史」
    詳細內容  
     
    貳、台灣流浪犬數量變化
    詳細內容  
     
    參、全台流浪犬全台流浪犬貓留置、收容狀況調查發現
    一、留置所
    二、收容所
    三、動保行政
     
    肆、動物保護政策落實於社會的觀察
    詳細內容  
     
    伍、問題意識
    詳細內容  
     
    陸、政策檢討
    一、末端減量─捕捉、收容、認領養與安樂死
    二、源頭減量──寵物註記與登記、寵物產業(繁殖與買賣管理),寵物絕育與飼主責任
    三、防止虐待
     
    柒、政策理念也有「分別心」─動物福利,惟「犬貓」不適合?
    一、中央政府(行政院農委會)的分別心
    二、地方政府的進步-以台北市為例
     
    捌、動物福利教育-中央、地方主管機關教育了什麼?
    詳細內容  
     
    玖、結語:具體建議
    詳細內容  
     
    附錄
    詳細內容  
     
    【註記】:
    註1.中央日報,1949年5月14日。摘要如下:「圍捕野狗的動員令下,所有野狗俘虜都被當局一齊送到動物園去餵大野獸。既可減輕動物園的負擔,又可來個滅屍乾淨。所以動物園內幾隻營養不良的獅、豹、熊、狼連日大打「牙祭」。尤以那隻瘦骨嶙嶙的母獅更是舐爪剔牙,喜慶加菜,令鐵柵欄外旬日不知肉味的公務員遊客見之,不勝豔羨。」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