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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檢政府動物保護政策、施政及「全台流浪犬、貓留置收容狀況」調查
    分析報告
     
    作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壹、台灣流浪犬「演變史」

      民國3、40年代,為了防範「狂犬病」,政府呼籲為家犬預防注射後,緊接著就是全面撲殺「非家犬」的野狗 【註2】。當時若未掛犬牌、未注射狂犬病疫苗、未繫犬繩而遊蕩在外的狗,往往被稱為「野犬」、「野狗」,甚至「瘋狗」;處理方式即為「捕捉」、「消滅」。到了80年代後期,在愛護動物人士大聲疾呼下,流浪犬慢慢被改稱為「棄犬」,強調流浪犬並非「野」生,而是因為被人「棄養」。民國88年(1999)台北市為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犬,開始改稱「愛心犬」。名稱的演變,在某種程度上,反應了社會大眾看待「流浪狗」的態度。

      而關於同伴動物「管理」政策的演變,則大約可分三個階段。

    1949至1970近20年間,流浪狗等於「狂犬病」,捕捉、撲殺流浪狗就是消滅狂犬病,由衛生或警政單位負責,但均屬任務編組。
    1971年開始,台北市首先成立專責的捕犬隊,初期只是基於「狗會妨害、傷害人,傳染疾病,需管理、控制」而予以移除了事,後為回應「殘忍、不人道對待流浪狗」的指控,於1998年完成動物保護立法,才有規範捕捉、收容、安樂死之法源依據,前後約30年。
    動保立法(1988)後,逐漸強調要「保護、愛護動物」,並推動「減量」及「禁虐」措施。【見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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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台灣流浪犬數量變化
       12年來,政府「捕捉、撲殺」的末端減量,是否有效解決了流浪犬貓的問題?

       根據農委會統計資料,民國88~97年各縣市動物收容所的收容管理、認領養、安樂死數據【見附表二】,總計全國收容流浪犬(含政府捕捉、飼主送交、民眾捕捉)共895,242隻,安樂死數量650,095隻(占總收容數量73%),認養數量139,873隻(占總收容數量16%),不知去向105,274隻 【註3】(占總收容數量12%)。若從趨勢變化分析,以數量論,捕捉收容、安樂死、自然死亡或脫逃的動物數量「逐年增加」。以比例論,雖認領養數量有緩慢增加,但其占總收容量的比例,卻呈現下降;七成以上被捕捉的流浪犬,因為無法收容而被安樂死,僅有約一成六的動物是被認養或由原飼主領(尋)回。【圖一、二】

       整整一甲子,台灣流浪犬貓問題始終無法從源頭根本「禁絕」!

    【圖一:民國88~97年流浪狗收容、安樂、認領養、自然死亡或脫逃的『數量』趨勢】
    【圖二:民國88~97年流浪狗收容、安樂、認領養、自然死亡或脫逃的『比例』趨勢】
    【註記】:
    註2.「台北市衛生院會同警局今起捕殺野犬」,1951.12.01聯合報(7版);「台灣省規定 利用冬防夜巡 全面捕殺野犬」,1951.12.26聯合報。詳見本會網站【台灣奇蹟—從垃圾到生命 系統檢視流浪犬貓動物福利】,「從1971以來」之「捕犬相關新聞」。
    註3.一般而言,所謂「不知去向」意指:收容動物因各種原因病死、餓死、被咬死或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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