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而言,絕大多數收容所都是有獸醫卻沒有「醫療」。獸醫做的都是「行政」工作。收容所裡的獸醫不做醫療工作,動物怎麼可能有免於疾病、能獲得適當醫療的自由?更有收容所為了降低附近在地居民的疑慮,或是吸引民眾參觀,而購買或接收雞、豬、孔雀、鴕鳥、龜、鹿、羊等動物展示,還美其名為「教育園區」。甚至還將飼養的豬隻宰殺分送食用,根本扭曲收容所「保護安置」動物的原意。
另外,許多收容所仍然沿用「豬舍」的設計來養狗,也有收容所用狗舍來養豬。這些都是不符合動物需求的空間設計,也是負面的教育。收容管理動線和相關作業,也往往都是「犧牲動物福利成全人的方便」!
另一方面,台灣社會對於絕大多數私人收容所,普遍存有--不做安樂死就等於「不會虐待動物」的印象,因而宣稱「不做安樂死」,也就比較容易募得款項。但實際上由於照顧人力、空間、獸醫資源有限,不做安樂死的「政策」背後,許多時候是任由犬貓生病,或因數量多、擁擠、打鬥致死。且在認養率有限的狀況下,經常都有各地的動保組織或「狗場」,不斷訴求增加空間以飼養更多的犬貓。
而公立收容所,由於理論上必須接受社會監督,不論「飼養管理」或「安樂死」,實務上只好儘量採取「黑箱作業」。導致絕大多數都像密閉的監獄或集中營,圍牆高築,甚至架設「刺網」,隔離區禁止進入,門窗緊閉(讓人看不到)、減少開放時間(僅限特定時段開放)、禁止拍照攝影等等,不一而足。收容動物的安樂死,泰半都是委外執行,外界根本無從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