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6

「台灣『奇蹟』──從生命到垃圾」!公布全台流浪犬貓留置、收容現況調查,控訴政府集體、大規模虐待流浪犬貓


台灣「奇蹟」-
悲傷326!
公布全台
326縣市鄉鎮流浪犬貓捕捉、收容現況調查
控訴政府集體、大規模 虐待流浪犬貓

您可知道台灣被捕捉後的流浪犬貓去處?及遭遇了什麼樣的待遇?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公佈「台灣『奇蹟』──從生命到垃圾」的調查報告、網站及影片,控訴中央及各縣市政府長久以來集體、大規模的拿人民納稅錢虐待流浪犬貓。且動保法立法至今12年間,流浪犬貓數量不減反增,顯見政府施政及執法應全面、徹底檢討!

民國87年「動物保護法」立法前,台灣許多縣市以電擊、溺死、餓死、活埋等不人道方式「處理」流浪犬貓,引起國際及台灣社會抗議要求立法改善。動保法施行至今已12年,政府投入數億元改善各地收容及捕犬設施,並辦理相關訓練,但台灣流浪犬貓的處境是否真有所改善?

為持續追蹤此一問題,動物社會研究會再度以三年多時間,針對全台326個縣市鄉鎮──捕犬、留置、收容流浪犬貓現況,完成大規模、完整調查。研究會辦公室主任陳玉敏於記者會上指出:「三年調查過程中,我們看到一個『悲傷326』的縣市鄉鎮樣貌,日復一日、數不清的生命,經歷著生不生、死不死的悲傷、痛苦慘狀!全台超過九成的縣市鄉鎮,將捕捉來的犬貓,關在偏僻、無人造訪的垃圾場、公墓或屠宰場旁,讓犬貓喝糞水,吃發霉、長蛆、爬滿螞蟻的餿水或飼料;或根本不給水、不餵食,任憑犬貓飢渴而死;無數殘病的犬貓,無法獲得醫療或緊急人道安樂死,只能任憑蛆蟲齟咬,在籠中痛苦到「自然」斷氣…;還有鄉鎮直接將犬貓關在捕犬車上,小小的籠子不是塞滿犬貓,就是窄小到連轉身都有困難;有的鄉鎮則將簡陋的鐵籠擺在戶外,任憑犬貓被烈日曝曬、風吹雨打;或未經行為評估,就隨意將捉來的犬貓不分強弱、大小關在一起,導致籠內動不動就發生強欺弱的打鬥,而弱勢犬貓往往連躺下、休息的空間都沒有,也無法靠近食盆和水盆,只能挨餓……」。

幾個殘破的狗籠,用回收來的木板一蓋,就成了收容留置流浪犬貓的地方。圖為彰化鹿港流浪犬留置所,任憑犬貓被烈日曝曬、風吹雨打。

台灣無數縣市鄉鎮將流浪犬貓視為「垃圾」。圖為彰化北斗留置所,位於垃圾場內,整個爛狗籠四周都是垃圾,籠頂隨意以棧板、床墊鋪蓋,毫無遮蔽作用。餵狗吃的是發霉的廚餘,擺明活活餓死他們。

彰化北斗留置所,籠內還有腐化到剩下白骨的狗屍,研判應是活活餓死或病死在籠內。
嘉義民雄鄉--所謂收容所就是幾個殘破狗籠放在水溝上!連資源回收的籠子都拿來關狗!

全台灣,幾乎所有的留置、收容所都沒有提供任何醫療。圖為嘉義民雄收容所內受傷的狗,無法獲得醫療或緊急人道安樂死,只能任憑蛆蟲齟咬,在籠中痛苦到「自然」斷氣。
嘉義民雄收容所—破爛的狗籠為防止幼犬逃脫,就纏滿層層的細鐵絲,往往造成動物受傷。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倡導規範的基本「動物福利五大自由」──1.免於飢渴及營養不良的自由:應提供足夠飲水與均衡飼料,以維持健康體能;2.免於身處不適環境的自由:應提供合適環境、防風避雨、保暖禦寒的棲息處;3.免於痛苦傷病的自由:應提供疾病預防、生病及受傷可迅速得到治療;4.表現正常行為的自由;5.免於痛苦恐懼與緊迫的自由:避免引起心理、精神上的痛苦。但調查發現:絕大多數流浪犬貓,被捕捉、留置、收容的過程,連一項「福利」都沒有!政府帶頭虐待動物!台灣可說又締造了一項世界「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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