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鯊魚關注日Shark Awareness Day」,是一個提醒全球應重視鯊魚保育的日子,對海洋漁業大國台灣而言,更是一個迫在眉睫,必須即刻採取行動以保護更多珍稀鯊魚的時刻!近期在社群上,不斷有網友張貼出於台灣各地漁港拍攝,大量被捕撈、販售的雙髻鯊影像,其中包括被 IUCN 列為極危物種的紅肉丫髻鮫,無數網友痛心疾呼政府應積極保育。
鯊魚是海洋食物鏈的頂端掠食者,對維持海洋生態系平衡有不可取代的重要角色。然而台灣沿近海漁業近年來大量捕獲大型鯊魚「雙髻鯊」,包括紅肉丫髻鮫(Sphyrna lewini)及錘頭雙髻鯊(Sphyrna zygaena),其中紅肉丫髻鮫漁獲量十分驚人,單以112年的漁獲統計就超過400公噸,若統計109~113年,更高達1,240公噸,而錘頭雙髻鯊也有近400公噸的捕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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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目前雙髻鯊科的所有現生物種都已被納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國際貿易受到嚴格管制。而紅肉丫髻鮫亦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危(Critically Endangered)」等級。多篇研究顯示:部分族群於近數十年間下降超過80%,而台灣所在的西北太平洋區域,紅肉丫髻鮫正承受過度捕撈的漁業壓力,可以投入繁殖的親魚量不足,大量幼魚於成熟前即遭捕撈,導致能加入繁殖族群的數量下降。若持續放任此情況,將加速族群滅絕,台灣政府應立即採取積極有效的漁業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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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髻鯊屬於大型鯊魚,具有成長緩慢、性成熟年齡晚及繁殖率低等生活史特性。根據研究,紅肉丫髻鮫50%的性成熟年齡,需達11~14歲,雌魚約於 200–230 公分達性成熟,雄魚則約於 150–180 公分成熟。雌魚每胎產仔數平均為15~40尾。這些生物特性使得牠們的族群復原力低,一旦遭受過度捕撈,族群幾乎難以恢復。因此雙髻鯊不應作為長期、常態化、高強度經濟利用的漁獲對象,長遠來看,政府應立即朝禁捕雙髻鯊政策研議。而在禁捕政策施行前,本會要求應立即制定階段性管制措施如下:
一、立即限捕體長小於200公分的雙髻鯊
根據2024年發表的一篇科學研究,研究人員採用基於體長頻度的產卵潛能比(Length-Based Spawning Potential Ratio, LB-SPR)模型 ,評估西北太平洋紅肉丫髻鮫的資源狀況,結果顯示:其 SPR 值低於軟骨魚類常用的管理參考點 SPR40%,反映該物種的繁殖潛能已受到捕撈壓力影響。其他研究亦指出,紅肉丫髻鮫在西北太平洋地區存在過度利用或過漁風險 ,顯示其資源狀況已接近或低於永續利用所需水準。
因此,針對經常捕獲雙髻鯊的漁業,例如延繩釣、刺網及拖網等,漁業署應儘速研擬體長管理措施。考量雌性紅肉丫髻鮫約於全長 200 公分以上始達性成熟,為確保個體至少完成一次繁殖,建議未達 200 公分者應立即釋放,以提升族群恢復能力並降低資源持續衰退風險。
二、劃設西海岸三浬內的刺網春夏秋禁漁期,於繁殖期內保護鯊魚
在許多漁港及魚市場中,經常可見體長未達100公分的紅肉丫髻鮫幼鯊出售,引發國內外社會關注。今年已進入七月,基隆崁仔頂魚市場仍可見販售紅肉丫髻鮫幼鯊的情形。
國內針對西北太平洋紅肉丫髻鮫所進行的族群統計學分析與風險評估研究指出,提高幼魚與亞成魚的存活率,對提升整體族群成長率具有顯著效果。換言之,若大量捕獲尚未成熟的幼魚,將降低未來能加入繁殖族群的個體數量,對資源補充與族群恢復造成長期且深遠的負面影響。
由於台灣西部沿岸刺網漁業被認為是紅肉丫髻鮫稚魚與幼魚的重要捕獲來源之一,因此呼籲漁業署參考國際鯊魚育幼場保護措施,針對西部沿岸重要育幼棲地及幼魚聚集熱點,於每年春末至夏季(約四月至七月)實施季節性刺網禁漁措施,並進一步評估是否有必要延長至秋季 。同時,建議於距岸三浬內推動空間性保護措施全面禁漁,以降低幼魚死亡率,提升紅肉丫髻鮫族群恢復的可能性。
三、雙髻鯊應強制實施卸魚申報制度
呼籲漁業署應立即針對雙髻鯊建立強制卸魚申報制度,無論漁船噸位,凡捕獲紅肉丫髻鮫、錘頭雙髻鯊等雙髻鯊物種,皆應申報漁獲尾數、性別、體長、體重、捕撈位置及漁法,並將海上丟棄(discard)的漁獲納入申報範圍。透過完整的漁獲資料蒐集,建立我國沿近海大型鯊魚族群監測機制,並投入長期科學研究,以深入掌握紅肉丫髻鮫及錘頭雙髻鯊的族群變化與資源狀態。
四、實施總量管制,比照鯨鯊模式,逐年遞減到全面禁捕
近十年來,國內多項研究透過分析紅肉丫髻鮫的單位加入漁獲量(Yield per Recruit, YPR)、單位加入親魚量(Spawning Biomass per Recruit, SBPR)及產卵潛能比(Spawning Potential Ratio, SPR)等科學指標,顯示紅肉丫髻鮫正承受高度捕撈壓力,其資源狀況已接近或低於永續利用所需水準。
然而過去五年來,紅肉丫髻鮫仍為台灣沿近海重要的鯊魚漁獲物種之一,漁獲量持續維持高水準。面對資源持續衰退風險,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建立雙髻鯊總容許漁獲量(Total Allowable Catch, TAC)管理制度,依據最新資源評估結果逐步調降容許漁獲量,同時配合最小體長限制、育幼場保護及季節性禁漁措施,以促進紅肉丫髻鮫資源恢復與永續利用。訂定明確時程,逐步朝全面禁捕雙髻鯊的管理目標邁進。
活著的雙髻鯊比被捕撈更有價值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保護雙髻鯊所創造的觀光收益,遠高於捕撈牠們所帶來的漁業收益。由於雙髻鯊會形成壯觀的「群游(schooling)」行為,是全球潛水客最想觀賞的大型鯊魚之一,因此許多國家都將其視為重要的海洋觀光資源,而非漁業資源。
以巴西來說,雙髻鯊觀光價值是捕撈收益的30倍,是當地最受歡迎的賞鯊物種。僅雙髻鯊觀光一年就創造約 1,460萬美元(約新台幣4.3億元) 的經濟效益。其經濟貢獻約為歷史漁業捕撈收益的 30倍以上。而這些收益不只嘉惠潛水業者,還擴散到:住宿餐飲、船舶服務、交通、導遊攝影、紀念品產業形成完整的地方觀光經濟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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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哥斯大黎加科科斯島Cocos Island National Park,更是世界級雙髻鯊潛點。由於政府限制捕撈並建立海洋保護區,吸引大量高端潛水旅遊,每年帶來可觀外匯收入,是「活著的雙髻鯊比被捕撈更有價值」的典型案例。此外厄瓜多加拉巴哥群島Galápagos Islands也是全球著名雙髻鯊群聚地之一。大量國際潛水客專程前往,就是為了觀看數百甚至數千尾雙髻鯊組成的魚群。加拉巴哥整體鯊魚觀光產業每年可創造約 5,220萬美元 的直接經濟價值。而巴哈馬透過禁捕與鯊魚保護政策,成功發展賞鯊旅遊。
僅大型雙髻鯊(Great Hammerhead)相關旅遊,即創造約 880萬美元 的年度觀光收入,支撐大量旅館、餐廳、交通及在地就業。馬爾地夫保護鯊魚後,賞鯊旅遊快速成長。鯊魚潛水觀光每年創造約 1,440萬美元收入。一尾活鯊每年可持續創造數萬美元的觀光收益。相較之下,一副魚翅的市場價值可能僅數十到數百美元。
上述國際經驗顯示,雙髻鯊保育與賞鯊生態旅遊可以創造遠高於捕撈利用的長期經濟效益,形成兼顧保育與地方發展的雙贏模式。台灣政府及漁業產業應有遠見,將雙髻鯊視為珍貴的海洋自然資產,而非一次性消耗的漁業資源,及早投入保育與資源管理措施,為未來發展海洋生態旅遊及永續藍色經濟奠定基礎。唯有讓雙髻鯊持續悠游於海洋之中,才能為地方社區、漁村經濟與海洋生態創造長遠而持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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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邀請全民共同發聲,一起守護珍貴的雙髻鯊,請至漁業署及海委會海保署社群平台留言,複製以下訊息共同呼籲兩單位:
1. 呼籲漁業署立即啟動積極有效的雙髻鯊管理措施,包括限制捕撈最小體長、劃設西海岸刺網禁漁期及禁漁區、建立完整卸魚申報制度,記錄漁獲的性別、體長、體重、數量及捕撈位置,並逐步朝制定雙髻鯊禁捕政策邁進。
2. 呼籲海委會海保署建立我國沿近海大型鯊魚族群監測機制,針對雙髻鯊投入長期科學研究,深入掌握紅肉丫髻鮫及錘頭雙髻鯊的族群狀態,並參考 IUCN 紅色名錄評估結果,研議將具高度保育需求的雙髻鯊物種納入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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