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蟳蟹,全民來檢舉! 每年8-12月禁售抱卵母蟹,全年禁售年幼蟳蟹
2022年8月1日起,〈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新修規定正式上路,未來業者若販售抱卵母蟹,違反者最高可罰15萬喔!
為什麼要禁售「抱卵母蟹」
蟳蟹有終年懷孕抱卵的特性,此次漁業署延長的禁漁期涵蓋了秋冬產卵高峰期,根據水產試驗所的研究,若這五個月內都能嚴格貫徹漁民禁捕、攤商禁止銷售、消費者拒買,約可保護六成的懷孕母蟹,讓母蟹媽媽得以生下更多小蟹。
除了不能販售抱卵母蟹,太小的也不能抓!
除了每年8月1日到12月31日,全面禁捕、禁售抱卵母蟹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捕抓各種螃蟹的殼寬限制都增加一公分。目的就是希望讓母蟹媽媽殼寬可以更長,可以抱更多卵,而公螃蟹也可以長大一點再抓,不要還在青少年階段就被抓光光。
臺灣附近海域最常見的蟳蟹資源有五種,請大家留意在市場或餐廳看到的螃蟹,不論公母,必須有一定殼寬才可以捕抓、販售。
抱卵母蟹抱的是寶寶 不是蟹黃
抱卵母蟹身上的「受精卵」因為是橘黃色的,經常會被誤以為「蟹黃」或「蟹膏」,實際上卻是完全不同的!
當母蟹受精成功後,會將體內的受精卵排出並抱於腹側,就是俗稱的「抱卵母蟹」。還未成熟的蟹卵呈現鮮橘色,母蟹會尋找合適的環境待蟹卵轉黑,生出小蟹。
真正的「蟹膏」是在公蟹蟹殼裡的透明色、灰綠色的黏稠物,主要由公蟹的生殖器官組成(黃色部分則是公蟹的肝臟與胰臟);「蟹黃」指的是母蟹體內的未受精的卵、卵巢及肝胰臟組成。
保護蟳蟹資源.四項管理新制開跑(詳細說明點此)
- 拉長抱卵母蟹禁捕期(8/1-12/31)
- 捕抓殼寬限制再加長(遠海、紅星梭子蟹、鏽斑蟳9公分;石蟳7公分;旭蟹6公分)
- 漁船落實卸魚申報制度
- 加強「銷售末端管制」
8/1起,請大家幫忙留意以下情形:
- 每年8~12月,在市場、餐廳裡,有業者販售抱卵母蟹
- 攤商販售甲殼寬不足的蟳蟹(一般女生食指約7公分,男生8公分)
若有上述情事發生,請務必拍照存證,記下時間、地點、人事物,並向地方漁業主管機關檢舉,讓海洋生生不息。
全台各地漁業執法機關通報方式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
:02-2425-8389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02-8952-6055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漁牧科
:03-332-2101 #5454-5456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科
:03-521-6121#252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03-755-9765
台中市政府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04-2656-6494#312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04-753-1682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05-552-2557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05-362-0123
台南縣政府農業局漁業科
:06-633-1934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07-799-5678
屏東縣政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08-732-0415
宜蘭縣政府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03-925-2257
花蓮縣農業處漁牧科
:03-823-0243#512-513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089-332-362#516-518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06-926-2620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漁牧科
:082-325-099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漁牧科
:083-626-078
圖片來源:鄭同僚教授、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