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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保育團體致函支持日本政府 發布「特定水產動植物內銷與進口管理法」 逐步完備漁業監管責任 本會呼籲台灣政府跟進

2022.06.24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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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的漁業捕撈行為是對漁業資源永續與海洋生態系最大的威脅之一。為了有效杜絕IUU非法漁業行為,海產貿易大國如歐盟、美國都已制定相關進出口管制。

 

本會與國內外16個保育團體於上個月(5/25)發布聯合聲明,支持日本政府於4月公告「特定水產動植物內銷與進口管理法」施行細則,並將於今(2022)年12月開始施行。此次聲明除了支持日本政府打擊IUU決心外,跨國保育組織更提出五大建議,希望日本政府能逐步採納,更完備漁業監管系統。

 

身為全球第四大水產貿易國,日本水產廳依據國內捕撈、國外進口,將特定物種分成第一級Class 1、第二級物種Class 2 ,希望能有效預防非法漁獲輸入或輸出。今年12月份開始,日本國內自行捕撈生產的第一級物種(Class 1)包括:鮑魚和海參,未來出口時必須檢附「合法捕撈證明」才准許輸出;第二級物種(Class 2)漁獲物包括:秋刀魚、魷魚、鯖鰺、沙丁魚,則規定未來在進口時須檢附漁撈國「漁獲證明書」才准許輸入。日本水產廳每二年將依據IUU風險高低、族群資源量的上升或下降去擴大或修訂附錄名單。

 

水產貿易大國日本這項新規定,將有機會帶動亞洲各國政府重視海洋漁撈的積極管理,嚴格杜絕「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的漁業捕撈行為。

 

由於台日水產貿易十分密切,研究會呼籲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應參考日本新法規定,強化台灣漁獲從捕撈、轉載、卸載、銷售到加工等各監管鏈的履歷溯源管理,以建立更完整、透明的漁獲申報紀錄與證明制度,落實漁業國杜絕IUU漁獲的責任,更不會因為漁獲履歷資訊不足或不明,導致未來面臨漁獲出口的障礙。

 

本次聲明共有17個保育團體簽署,內文提出五大建議,涵蓋漁獲追溯與透明、擴大積極管制物種名單、漁工人權議題等訴求,呼籲日本農林水產省納入並積極管理及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