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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豬發聲第十八年── 神豬阿義受虐檢舉無效,政府持續包庇少數不法!

2020.08.26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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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社運人士林瑞珠、動社律師代表林宗穎、立法委員吳思瑤、動社研究員寸舫筑。


台灣至今仍有少數廟宇及信徒堅持舉辦「神豬重量比賽」,導致豬被「下窟」──限制行動;不斷「灌食增肥」──灌入過量食物,使豬胖到正常豬隻體重的7~8倍;「胖到四肢變形癱瘓」──胖到動彈不得,且因長期無法正常起身行動,導致骨骼弱化受傷,必須靠人強迫拖行才能移動,拖行過程更讓豬承受巨大恐懼緊迫。最後在「意識清楚下,被活活刺喉割斷血管痛苦致死」!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7日協同立法委員吳思瑤、陳椒華及林宗穎律師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府持續包庇少數不法。

動社研究員寸舫筑表示:上述這些以祭祀為由,殘虐動物生命的證據,研究會年年都蒐證紀錄。去(2019)年8月29日,研究會再度向桃園市政府、農委會提出檢舉,包括108年義民祭的特等神豬(阿義)、頭等及貳等神豬,一共三隻超重神豬受虐影像的完整記錄。但中央農委會及飼養神豬戶最多的桃園市政府,不僅無視研究會提出的多項證據,竟還找理由為虐待者開脫,回覆:「神豬沒有外傷不算虐待」「神豬是主動進食的」養到超重癱瘓是為了「利益最大化」、「沒有虐待,完全合法」…等誇張且反智的辯詞。

 

動社公開證據影像,針對政府的回應一一反駁:

一、神豬都是主動進食,限制行動是怕牠站起來會受傷?

研究會提供神豬遭「灌食」和「下窟」的影像,向政府檢舉虐養行為,政府竟回應:「……由豬隻主動攝入食物,未見豬隻有轉頭及不願張嘴等拒食行為」、「神豬太胖,下窟是怕牠站立傷及四肢」。

寸舫筑說:灌食和下窟都是為了灌肥豬隻而施予的殘忍手段,「下窟」的目的就是為了限制豬的行動以增肥。當神豬重達300公斤(500台斤)左右會被「下窟」:在豬隻上方架設竹條、木條或鐵條橫桿限制行動。豬只能翻身、無法站立,更不可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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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6 桃園龍潭,神豬(阿義)幾乎動態不得。

一般豬只有100多公斤(166多台斤)重,但為了讓豬能夠超重得獎,專業「代養神豬戶」會天天強餵約18-36公斤的過量食物。神豬在被灌食一到兩年後,被迫胖到超過700公斤(1166台斤)。任何一種動物在超過正常體重七倍的狀況下,生理機能都會出問題,神豬當然也不例外。
 

當過胖神豬四肢已變形癱瘓,甚至無法自主進食與喝水,且因膀胱被脂肪壓迫,還要人按壓膀胱輔助排尿、身體因長期躺臥易生褥瘡…。種種受虐事證,政府官員竟可將其曲解為「豬是主動吃的,沒有拒絕,因此不是灌食」、「增肥是經濟動物的目的,非人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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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6 桃園龍潭,神豬(阿義)遭強制灌食。

 

在研究會長達二十年的田野調查中,紀錄過當豬隻以較激烈的方式拒絕進食時,業者會用「灌食器」敲打豬的鼻子,讓其因疼痛恐懼而張嘴繼續被灌食。豬有人類七歲孩童的智商,知道自己不張嘴吃東西會被打,又處在一個完全逃躲不了的空間時,他能做何選擇?

如果豬會主動一直吃,吃到正常體重的七倍,吃到自己扭曲變形,業者何必自製「灌食器」一天灌兩餐?英國劍橋大學動物福利科學權威教授Donald Broom曾針對台灣神豬飼養議題回應:「正常狀態下,沒有任何一隻豬會把自己吃到走不動、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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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豬不願進食,被灌食器敲打鼻子、強制灌食。(2007桃園大溪)

 

 

二、神豬沒有外傷,就表示沒有受虐、傷害?

研究會檢舉的事證中,三隻神豬都已嚴重癱瘓失去站立與行走能力,符合動保法的虐待定義「動物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桃園市政府在與農委會討論後,竟回覆「神豬沒有肢體殘缺、未造成動物肢體殘缺、亦無相關科學佐證其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Donald Broom曾說明:「豬的痛覺系統跟人類相似,會因病變、淤傷或身體局部受壓等而感到疼痛。神豬的體積大到無法自行翻身或轉身,很容易造成瘀腫。內臟器官也會因為超重而受到損傷。身軀龐大,容易造成體溫過高、過熱,也容易導致泌尿功能失調」。

研究會法律顧問林宗穎律師表示:桃園市政府動保處對「虐待」的解釋顯然有誤。動保法明文規定,只要使動物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就符合虐待定義;至於重要器官功能是否喪失,若用動物醫學檢驗,必可判斷器官是否受到傷害、喪失功能,但如果動保處不去檢驗,這個法條基本上就變成具文。

研究會要求:以後任何神豬屠宰後,應由動保員取回所有內臟器官及皮膚褥瘡傷口等證據,邀請動物醫官從屍體證據判斷,神豬的臟器是否已受到傷害、變形,否則縣市政府及農委會便是涉及未善盡執法調查之責、包庇不法。
 

https://youtu.be/Uob6Dzndcc8

 

三、定義會轉彎?
  只要是「經濟」目的,任何手段虐養動物都無不法?

除了忽略上述事證外,桃園市政府最後竟然說:神豬是以「肥育增重為目的之經濟動物飼養方式」,飼主非故意傷害,是為了經濟目的「利益最大化」,故可排除動保法「動物虐待」定義!

意思是說:政府認為只要目的是為了賺取利益,用任何手段虐養動物都可以?如此一來,是否犬貓的繁殖買賣飼養也將被比照辦理?

林律師指出:以往少數養牛業者認為將活牛「灌水」增重可以增加牛肉價格,牛被灌水到痛苦萬分,但外觀可能沒有任何傷害、牛也還活著,政府單位也因此裁罰業者。如今個案從牛隻變成神豬後,政府便推翻以前的認定,認為只要是「為了經濟目的利益最大化」,就沒有「虐待」,豈非自相矛盾?政府的回應不只違反法治、科學與常理邏輯,更是袒護不法、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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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 桃園平鎮,頭等神豬四肢癱瘓。

 

四、政府始終迴避神豬慘遭不人道宰殺、痛苦致死的問題

每年在神豬宰殺現場,可以看到豬隻經歷被麻繩拉扯、五花大綁、被翻身四腳朝天刺喉等痛苦。由於脂肪過厚,為能穿透層層脂肪割斷動脈,當屠宰者用長達1呎半到2呎的屠刀刺入神豬喉嚨後,還需來回移動利刃,讓傷口更大來放血。因巨大疼痛與驚恐,神豬放聲尖叫嘶吼、激烈掙扎,完全違反動保法屠宰動物的「人道屠宰」規範:對動物刺喉放血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先將動物致昏,使動物失去意識。

政府長年迴避這個問題,只回應「廟方有依規定申請免於屠宰場內屠宰」,完全無視行為人的違法事實——即使免於屠宰場內屠宰,也不能違反「宰殺動物應以人道方式為之」的規定。農委會和地方政府長久以來避重就輕的消極態度,正是虐養、虐殺神豬無法被杜絕的主因。

https://youtu.be/DheWkSpoK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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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9 桃園龍潭,特等神豬(阿義)遭公開虐殺,死前歷經劇烈痛苦。

 

五、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飼養數量列管不清
  研究會要求即刻執法、開罰

研究會說:農委會提出的神豬列管數量大有問題,根據研究會108年的全國調查,仍舉辦神豬重量比賽的廟宇有35家,全台神豬至少還有270多頭;農委會卻說「全國飼養戶只剩7戶,飼養頭數已降為34頭」。光去年新竹義民祭就有31頭神豬被迫參賽,且有20頭為600公斤(1000台斤)以上的超重神豬,請問農委會是「睜眼說瞎話」嗎?

多年來農委會始終強調「以勸導代替開罰」,當許多信徒廟宇都願意正視時代變遷,了解動物感知痛苦、恐懼的能力和人類一樣,願意改變以減少、降低傷害動物的方式進行祭祀,政府部門卻始終不願執法,甚至找理由包庇少數堅持殘虐動物的信徒及廟宇,導致至今無法遏止歪風。

神豬阿義的遭遇在去年引起廣大迴響,多數民眾反對殘害動物的「神豬重量比賽」,不只超過五萬人聯署發聲,各地也陸續傳來停辦比賽和創新祭拜文化的好消息。當整體社會已走向「民俗必須兼顧動物保護」的時代價值,政府卻還持續包庇少數嚴重虐待動物的違法情事!研究會要求:請農委會即刻執法、開罰,不要再包庇少數不法。

 

 

新聞聯絡人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 寸舫筑
0923 177 193 / 2236 9735

 

神豬受虐檢舉來回函文(2019-2020)

20190826神豬檢舉函-桃園市
20191101桃園市動保處回函
20191210神豬檢舉二函-桃園市
20200226桃園市動保處回覆神豬二函
20200324新竹縣回函非人道屠宰檢舉
20200406非人道屠宰解釋函-新竹縣
20200610新竹縣府二度回函非人道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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