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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正式公告「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 以利動物實驗機構、實驗人員、查核人員遵循,促進實驗動物福利

2018.08.07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本會推動實驗動物福利又一進展!農委會於6月22日正式公告「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囉。

動物保護法自1998年公布以來,規範國內進行動物實驗的科學應用機構,都必須成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負責督導機構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此為內部監督;同時農委會亦聘請專家、學者、動保團體代表,定期監督及查核個別動物實驗機構,此為外部查核。

但長久以來,農委會並未正式公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在進行動物實驗時,應遵守哪些規定,或是外部查核時應依據的標準。近二十年來大家皆參考中華實驗動物學會出版的《實驗動物管理與使用指南》但此份指南並非政府正式公告,無法源基礎,亦無強制性!

2016年本會召開--檢視【農委會持續大量犧牲活體白兔,製造「乾燥兔化豬瘟疫苗」的荒謬與不正當】記者會,呼籲【停止不必要的動物痛苦與犧牲】,要求農委會應盡速將「實驗動物管理與使用指南」法制化,俾使外部監督查核人員提出要求改善「事項」時能有依據,且有助於促進國內實驗動物機構管理,提升實驗動物計畫與實驗人員素質。

準備做熱原試驗前禁食的實驗兔。

農委會於去(2017)年委託中華實驗動物學會重新研擬「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草案,內容係以美國「實驗動物管理及使用指南(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2011)為原則,並參考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實驗動物福利辦公室」(Office of Laboratory Animal Welfare)所訂「檢查表」(check list),由該會專家委員「依國內現階段可執行之狀況」編修。新版指引內容除獸醫照護管理、動物房舍等硬體規定外,更增加了機構政策及職責的章節。

同年11月3日農委會邀集地方政府、動保團體及專家學者,討論上述草案。後於今(2018)年5月3日「動物保護諮議小組」會議,列案討論。期間本會多次提出各項建議。

本會肯定農委會將「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法制化,提供台灣實驗動物照顧與使用的「官方標準」。但仍有不足,建議定期檢討、修正。例如:

1.未規定機構必須設置專責獸醫師(實際負責管理動物醫療照護),如何落實「機構必須提供飼養動物一個符合高品質照護及倫理標準的獸醫照護管理計畫」要求?

2. 多項攸關動物福利的規定,指引僅列為「得」提供,而非「應」提供,恐流於形式,不易落實。

107.06.22農委會公告「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https://animal.coa.gov.tw/download/labaratory/18062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