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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出不窮的虐待、棄養動物行為與教材文本有關嗎?體檢九年一貫教科書的「動物態度」

2009.07.07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附錄一:國民中小學九年ㄧ貫教育教科書動物相關單元檢視數量與比例統計 (表)

體檢九年一貫教科書的動物態度【簡報】

◆後續行動:「動物倫理與動物福利教育融入九年一貫國民中小學教育課綱、課本、教學」芻議

近幾年,台灣社會不斷發生青少年殘忍虐待動物案件,不論是用鞭炮炸烏龜,或拿酒精膏燒狗……種種現象,是否與九年一貫教材文本對待動物的態度有關?而台灣的教育體系,鼓勵學童飼養蠶、鍬形蟲、甲蟲、楓葉鼠等動物用於觀察、教學,卻未同步教導良好動物福利知識、正確照顧觀念與責任,以致衍生出的捕捉、交換、購買、饋贈、繁殖過剩、棄養、放生、危害生態、戲謔動物、以動物作為競技、賭博標的……等等問題,是否也違反了最初的教學宗旨,反而誤導學童從小物化生命、漠視生命苦痛的態度!

 

長期關注動物福利及生態環境議題的動物社會研究會,以一年多時間蒐集研究國中小學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發現其中和動物議題有關的篇幅,多存在「忽視、戲謔、偏見、歧視、誤用、濫用、物化動物」等負面的動物態度和描述。且在教育部訂定、施行的課程總綱和分段課綱裡,完全沒有「動物倫理」觀的價值思辯,更沒有任何關於「良好動物福利」的知識或能力教育。今(七)日上午,立法委員田秋堇、鄭麗文與動物社會研究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現行教科書中,帶給學童錯誤學習的許多文本。

立法委員田秋堇、鄭麗文與本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現行教科書中,帶給學童錯誤學習的許多文本。

研究會表示:國中小學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以康軒、南一、翰林三大書商為主,包含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備課用書等合計約1,400多本。研究會檢視國小課本計159本(73%)、國中23本(18%),加上各科目教師手冊、習作與備課用書等,數量未列入計算。國小與動物相關內容較多的科目分別為:一、二年級「生活」科,檢視比例為100%,三至六年級的「社會」和「自然與生活科技」分別為88%和71%,一至六年級的「國語」則為83%。研究檢視每本書的每一個單元,以瞭解書中有關動物的內容。國小部份,總計檢視851個單元,其中238個單元與動物有關(36%),國中部份,檢視106個單元,其中43個單元與動物有關(38%)。【詳見附錄一

研究檢視動物相關單元發現,在國小階段強調觀念傳授,慣以舉例、故事、遊戲等教學活動搭配說明,但常易陷入活動設計「反噬」教學目標的困境。例如「生活」學習領域一年級下學期「美麗的春天」單元活動建議:老師令兒童分組尋找校園中的小蟲,找到的昆蟲可以抓起來放在飼養箱或觀察箱飼養,等觀察完畢後再將昆蟲放生。教學指引並表示:「兒童捉蟲兒,是一種自然的本性。老師應善用兒童與生俱來的好奇心和興趣,引導兒童親近蟲兒,了解蟲兒的生命也是珍貴的,進一步培養兒童愛護蟲兒的態度。」但課文並未提及捕捉和飼養的過程及方式可能造成動物受傷或死亡,如何避免傷害,或提供其他更能兼顧動物福利與自然生態的替代方法。讓人質疑兒童如何能真正學習到昆蟲生命的「可貴」,同時進一步「善待(愛護)」!而在國中階段,則幾乎偏重知識傳授,由於內容吃重繁多,往往無法深入探討知識建構背後的意義,學習過程缺乏思考空間、時間、及行為準則的討論。

以九年一貫「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分段課綱為例,要小學生從三年級開始就「實地……,飼養一種小動物,並彼此交換經驗」。因此,四上教科書與教師手冊要學生攜帶活魚活蝦,以觀察其身體構造和運動方式,並讓學生用水族箱飼養水生物,以了解不同棲地生物的生存條件;四下則讓學生佈置昆蟲箱。但研究發現,對於這些動物的攜帶、觀察、與飼養,課綱與課本並未要求師生必需注意確保周延、有良好的動物福利,以滿足動物生理、社群、心理及表達自然行為的需求。往往動物生命成了工具,只要完成教學目地—如觀察魚鰭擺動,則過程中不論動物是否傷亡或觀察後的去處,都不在教育考量範圍。

而大量飼養各種昆蟲,往往也變相誘發捕捉、繁殖、交易買賣等商業化行為。令人質疑,一旦學童生命倫理與生命科學觀念的奠基,被限縮於教室或家庭中的飼養箱,環境生態與棲地保護觀念的建立,也將在無形中喪失了機會。而當動物的生命週期超過教學單元長度,造成師生家長困擾失措之餘,無數生命被「餽贈、買賣、棄養」,以致於無辜受虐、犧牲的現象也就不斷上演。

在「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數學」、「國語」學習領域的教科書中,則有許多負面動物態度和描述,甚至還有鼓勵違法行為之嫌的單元。例如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及第10條規定: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但一上「數學」單元名稱:10以內的數--課文卻以活體動物作為餽贈的禮品、比賽的對象,除誤導學童的生命觀外,也抵觸法律精神。

五下「健康與體育」課本:一張圖片描繪狗玩跳繩、三下「藝術與人文」動物狂歡節單元:教材以水桶罩住猴子的頭,然後問--動物看見這些人類的東西,會有何反應?……都可能誤導學童的動物認知及模仿對待動物的方式。

 

此外,參觀動物園、海生館等場所,學童眼中看到的究竟是尊重生命、尊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環境,還是強者囚禁弱者的控制慾望與娛樂手段?不無可議。「藝術與人文」國二下生命圖像單元檢討動物園的存在--提出「動物園其實是個奇怪的地方,它把地球不同區域的物種集合起來供「人」觀賞,你喜歡被關起來供「人」觀賞嗎?」等疑問。但回頭檢視國小國語、社會等教科書或戶外教學、畢業旅行等活動,卻仍常視動物園、海生館等為環境教育或相關學習的場域!此外,部分學校也會在園遊會或類似活動中,安排「農村、海洋體驗」節目,讓學生快樂嘻鬧大玩乘牛車、釣魚蝦、抓泥鰍、海底撈物等遊戲,目的是希望學生「體驗生存與團隊合作」。農漁村中動物的採集與撈捕,固多為人類生存所需。但以戲謔的態度為之,把動物作為娛樂工具,不僅無法教導學生珍惜資源、惜福,也養成學童自私的觀念--自己的快樂可以建立在「忽視其他生命的痛苦」上!

三上「國語」放牛的發明家單元,課文內容寫著:「人不能和牛比力氣,人要和牛比智慧,所以只要牛被鉤子拉的很痛就不會亂跑了。」雖然介紹的是早期農村社會的狀況,但畜牧科技與動物行為知識早已進步,課文內容應同步調整,或至少說明良好動物福利觀念或新知。三下「綜合活動」社區大發現單元,文本形容清潔隊是我的好鄰居,繪圖則畫出狗與垃圾令眾人嫌惡掩鼻。暗喻流浪狗等同垃圾,不僅無法帶領學童探究流浪狗問題的成因,甚至可能造成學童對這些生命的嫌惡!長期來看,也反映在社會問題與社會成本上。例如:政府一年花費1.2億龐大經費處理全台十萬隻流浪犬貓末端的收容、絕育、安樂死、屍體處理等,但流浪動物數量卻未明顯減少。農政單位在末端的減量、查緝措施永遠追不上源頭的繁殖、買賣、棄養行為;教育體系內,卻不斷讓學童從一隻隻蠶寶寶、甲蟲、鍬形蟲身上,學習到生命是可以交易、轉送、遺棄(放生)的一項「物品」!如此漠視生命,要如何塑造「有品教育」?如何提升「有品社會」?

研究會表示,教育部編列鉅額經費要推動「三品運動」,在各級學校推動生命教育及自傷防治、輔導等措施。另一方面,也已著手將「動物保護」納入「生命教育」的一環,顯示教育部了解上述問題的重要性。但人與動物的互動存在不同層次的觀念和問題,無論是七大學習領域或是生命教育,有關動物倫理與動物福利觀念與知識的教導,必須超越貓狗等「寵物的愛護」。若教師習於以「愛心」、「愛護」動物與否,來詮釋人與動物的互動,易使「關懷、愛護」動物淪為威權、填鴨、由上而下的教條及宣傳口號。更易導致動物倫理與環境倫理或人權的衝突,受困於「愛」與「不愛」、「吃素」與「吃肉」等二分法的困境,無法進一步探究各項倫理觀念、發展符合文明趨勢的行動能力。

雖然九年ㄧ貫國民教育課程總綱中,說明培養學童具備十項基本能力指標,包含「尊重、關懷與團隊合作」能力,在『尊重』層面以人和社會為對象;在『關懷』層面則提到--「對人以外的關懷,可以由對有生命的動物關懷到植物以至於對沒有生命的土壤、水文等的關懷,鼓舞學生關懷地球的自然生態。」但課程總綱對於所謂「動物的關懷」,卻只陳述三項內容:「(1)動物行為的研究;(2)對動物的能力或特性作價值判斷;(3)對這些價值判斷做深刻的體察與反省。」不僅缺乏「動物倫理」觀的價值思辯,更沒有「良好動物福利」的知識或能力,而僅將廣泛「動物福利科學」的相關知識,限縮為動物行為與生理,及其生態角色。

立法委員田秋堇、鄭麗文要求教育部應立即檢討九年一貫教育政策、能力指標、課程總綱和分段課綱中,缺乏動物倫理與動物福利教育的重大缺失。並著手探討如何在國中小學、甚至高中課程中,納入動物倫理觀念的討論、良好動物福利知識的教導。避免課本、教材內容或教學過程中出現錯誤的生命意函、不當描述,誤導學童漠視生命的痛苦,進而模仿、複製歧視、殘虐他者生命的行為,以及後續連鎖的社會暴力影響。

◆動物福利五大自由(five freedoms)-【世界動物衛生組織,2005;英國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FAWC, 1992】
 →免於饑渴、營養不良的自由(freedom from hunger, thirst and malnutrition)
 →免於恐懼與緊迫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 and distress)
 →免於生理與溫度不適的自由(freedom from physical and thermal discomfort)
 →免於痛苦、傷害與疾病的自由(freedom from pain, injury and disease)
 →表達正常自然行為的自由(freedom to express normal patterns of behavio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