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通報有危害或妨礙安寧的才會處理,他們也不想亂抓狗,會請通報者確認。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民眾沒有。但防治所有編預算,捕犬人員一隻狗補助工作費200(幼犬的價格不確定),預算沒了會通知他們,但即使沒了,若有人通報還是要抓。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褒忠鄉或崙背鄉的動物醫院(大部分是送到褒忠)。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說在派出所旁有一戶民宅有在炒狗肉,但有沒有亂抓狗則不清楚。清潔隊捕到的狗防治所都有記錄,在醫院收容七天後就會安樂死。補助清潔隊員每隻200元工作費,用完為止。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見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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