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關於本網站
  • 從收容留置開始
  • 調查影片
  •  
    雲林縣─大埤鄉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報案後,再安排時間出勤,但會經過確認為流浪犬才抓。不會主動捕犬。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清潔隊員由防治所發放,每隻兩百元,民眾捕抓則沒有。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斗南鎮的中美獸醫院。

    ■負責單位說法:

    ◎捕到的狗會送到與防治所簽約的中美獸醫院,公告七天沒人認領則送回防治所安樂死。防治所會發放獎金給抓到狗的清潔隊員,每隻兩百元,不論大小,發放此獎金的目的是因為沒有人想負責抓狗,但又不能不抓,所以防治所自己出這個獎金給抓狗的隊員。但每一張申請單都會經過確認與批准,才不會有人亂報,或以抓狗牟利。

    ◎出勤一定會與通報人確認,還會查訪附近民眾,因為有些狗是民眾想棄養,就故意把狗丟出去,再請他們去抓,為避免這種情形所以需確認。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見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網站

     
    回鄉鎮選單回全台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