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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縣─苗栗市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檢舉才會出勤捕犬。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白色貨車,車上放狗籠,車身標示苗栗市公所。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苗栗市垃圾掩埋場旁流浪犬留置所

    ■負責單位說法:

    ◎沒有主動巡邏,有民眾通報才會去抓,抓到後會送到垃圾場旁的流浪犬留置中心,用籠子關起來,大約三個月後無人認領養就會有獸醫來「處決」。而籠子外其實本來也就有很多流浪狗。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台6線西向東往苗栗市,從第四公墓(牌坊)進入走到底,看到垃圾場再進去即可看到留置所。

    留置所位在垃圾場最裡面,門口有警衛、柵欄。整個留置所將近1層半樓高,外圍完全以鐵皮密封住,連大門都是看不到裡面的鐵捲門(見圖一、二)。值班人員表示:裡頭約有4-5間犬舍,負責人是獸醫,上班時間才在。

    圖一、二:位在偏遠垃圾場的留置所,整個以鐵皮包的密不通風。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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