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檢舉才會出勤捕犬。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白色貨車,車上放狗籠,車身標示苗栗市公所。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苗栗市垃圾掩埋場旁流浪犬留置所
■負責單位說法:
◎沒有主動巡邏,有民眾通報才會去抓,抓到後會送到垃圾場旁的流浪犬留置中心,用籠子關起來,大約三個月後無人認領養就會有獸醫來「處決」。而籠子外其實本來也就有很多流浪狗。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台6線西向東往苗栗市,從第四公墓(牌坊)進入走到底,看到垃圾場再進去即可看到留置所。
◎留置所位在垃圾場最裡面,門口有警衛、柵欄。整個留置所將近1層半樓高,外圍完全以鐵皮密封住,連大門都是看不到裡面的鐵捲門(見圖一、二)。值班人員表示:裡頭約有4-5間犬舍,負責人是獸醫,上班時間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