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通報才會捕犬,固定每週三捕捉。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捕捉的以民眾通報為主,固定每週三捕捉,因鄉內沒有收容的處所,所以一捉到就會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吉安鄉訪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