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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東石鄉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委外捕犬,捕捉時清潔隊主辦人會陪同去。

    捕犬勤務依據:有人通報才會請委外的人來抓,出勤時除委外人員外,還有清潔隊主辦及通報者陪同。

    捕犬作業標識:有佩載證件,以及清潔隊主辦陪同。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委外的人以隻數算錢,如何計算沒有說明。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民雄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捕犬是委外處理,有人通報才會請他去抓,且會由主辦人陪同前往,因為清潔隊會按照捕捉隻數算錢給他,捕捉到的狗應該是送交防治所,因為他們陪同抓完後就由委外人員自己處理,所以他並不清楚,只說應該是送去民雄。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民雄鄉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訪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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