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委外。
◎捕犬勤務依據:有人通報就通知委外的捕犬人員,並由通報者陪同他前往確認犬隻才捕捉。
◎捕犬作業標識:身穿紅色背心,背心上有捕犬人員之標示。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民眾捕抓沒有,委外的人清潔隊有付薪水,以狗數計算,但多少錢對方不肯說。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按「規定」是交到疾病防治所。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捕犬也是要有技術的,他們是由委外人員捕犬,這個人不是只有抓朴子的流浪狗,還有其他鄉鎮。一般只抓通報的狗,且要報案人陪同,捕捉到後應該是都會直接送到民雄收容所,但委外的人將捕捉犬隻暫時留置何處,他並不清楚,電訪委外人員時,此人則不願意告訴我們留置地點。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民雄鄉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