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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將新秀蠭起 3黨9位委員獲評「優秀動保立委」

2021.09.01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動物保護⽴法運動聯盟 新聞稿 2021.9.1】

 


 

動物保護⽴法運動聯盟(動法聯)今(1⽇)假⽴法院紅樓201會議室,舉辦⽴法院第⼗屆第三會期「優秀動物保護⽴委」頒獎典禮,本會期分別由陳亭妃(民)、洪孟楷(國)、羅致政(民)、陳椒華(時)、楊曜(民)、蘇巧慧(民)、蔡適應(民)、林奕華(國)、洪申翰(民)九位委員獲得。


動法聯強調,愛護動物不是嘴上說說、貼貼⽂,⽽是要有改變政策與法律的實際⾏動。相較第⼀、⼆會期,第三會期相關動保的提案委員和法案都增多,共計21位委員、25項法律修正案進⼊評鑑,並有12位主動提供資料參與⾓逐,⽼將新秀競爭激烈。

⽽從獲獎委員的成果檢視,本屆委員的動保⾏動層⾯廣闊,上⾃憲法修正案,下⾄⾏政措施的監督;關切的議題也很多元,除了同伴動物與野⽣動物,並擴及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動物展演等領域,且明顯地將動保規範的適⽤範圍、意涵予以擴⼤、深化。

評委期許有志於動保的委員,未來能夠持續在幾⽅⾯努⼒:⾸先、協助消除動物保護在憲法、法律、⾏政命令不同法律位階,及執⾏細節之間的扞格,甚⾄衝突;其次、弭平不同種類動物保護標準的差距,減少物種對待的歧異;第三、協助建構、推動動保法制的執法和落實機制。以下為各委員獲獎理由:


陳亭妃委員獲三讀通過的主提案為完善獸醫師法,包括獸醫師不得拒絕提供病歷摘要、檢驗證明書、影像紀錄,及建構動物醫事助理制度等;推動⾷農教育法草案;對於同伴、野⽣、經濟、實驗動物的福利與保育著⼒甚深;另以⾏政協調⽅式,促成同伴動物緊急⽤藥平台的設⽴。陳委員對於動物保護的推動,不僅態度積極,層⾯也廣泛。


洪孟楷委員針對獸醫師法提出修正案三讀通過,除通過動物醫事助理的設置外,並為飼主爭取到獸醫師不得拒絕提供病歷摘要、診斷書、檢驗證明書、影像紀錄等證明⽂件。另外對清境農場綿⽺剃⽑秀、⽜隻動物疾病防治的關注,有利於農場動物以及展演動物的福利。


羅致政委員主要提案催⽣動物醫事助理制度的建⽴,獲得三讀通過,有助健全動物醫療環境,對動物福利有正向影響。另於《動保法》中增修全⾯禁⽌獸鋏之提案,獲三讀通過,可防⽌野⽣動物以及流浪動物遭到無謂傷害,對動物福利產⽣正向影響。

陳椒華委員提案增修憲法「動物保護⼊憲」,並帶領時代⼒量黨團提案修正獸醫師法,且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農委會防檢局推動實驗動物獸醫養成教育。陳委員也參與台南頑⽪世界進⼜18 隻⾧頸⿅議題、桃園Xpark ⽔族館動物福利問題,對於動物展演等相關問題⾮常關注。


楊曜委員修正動物保護法,要求主管機關對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之查核及評鑑報告等資訊應定期公開,可強化公民對寵物業之監督,提升寵物業管理之成效。


蘇巧慧委員修正獸醫師法設置動物醫事助理,有助動物醫療的專業化,在獸醫院⼈⼒不⾜的情況下,讓具備⼀定程度專業能⼒的助理,能取得在獸醫監督指導之下,協助特定醫療⾏為的資格,減輕獸醫負擔,增進動物的醫療品質。


蔡適應委員以國防委員會成員的⾝分,促成國防部廢⽌多功能宿舍禁養寵物的規約。蔡委員除⽀持動保⼊憲,亦關注包括經濟動物(⾷農教育法)、實驗動物(科技部組織法)以及海洋動物(海岸管理相關法規)的保護,並積極參與各項動物保護活動。


林奕華委員所提的憲法修正案,倡議動植物⽣存權⼊憲,具崇⾼意義;另修正災害防救法與科技部組織法,皆具有前瞻性。林委員亦積極參與各項動物保護記者會與協調會議,如擎天崗⽔⽜議題、公寓⼤廈禁養寵物議題等,展現對動物持久且深⼊的關⼼。


洪申翰委員提出憲法增修條⽂修正,要求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動物保護、環境及⽣態保護兼籌並顧。另提出科技部組織法部分條⽂修正及臨時動議,要求政府設⽴動物實驗替代、減量、精緻化3R 專案辦公室或中⼼,促進「動物實驗替代技術」之研發。


動法聯表⽰,本會期「優秀動物保護⽴委」的評鑑⽅式,係以所提法案於本會期通過⼀⾄三讀的⽴委為評鑑對象,共有21位委員、25項提案;籌備及完成評鑑歷時2個⽉,分別於2021年7⽉26⽇、8⽉6⽇、8⽉13⽇及8⽉20⽇,召開四次評鑑會議。


本次評鑑⼩組是由發起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組成,⼗⼆位評鑑委員包括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政監督聯盟理事⾧)、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李朝全(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吳宗憲(國⽴臺南⼤學⾏政管理學系教授)、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政監督聯盟秘書⾧)、呂幼綸(世界愛⽝聯盟台灣總代表)、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姜怡如(台灣防⽌虐待動物協會執⾏⾧)、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張章得(中華民國關懷⽣命協會理事⾧)、顏杏娟(台灣愛狗⼈協會理事⾧)、譚⼤倫(亞太⼩動物獸醫師聯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