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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兆豐休閒農場環境惡劣、放任動物傷亡不管 立法納管動物展用 不宜再拖

2016.09.12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https://youtu.be/MRJk3bcg0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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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動物保護法對於圈養動物「展示利用」的規範不足,多年來各種大大小小的動物園、生態農場、海洋公園等,在幾乎沒有法令可有效管理下,任憑業者胡亂引進、繁殖、交換各種動物,並屢屢爆出照護不足,動物生病、傷亡未能獲妥善醫療,形同虐待動物案件。

立法委員蔡培慧國會辦公室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2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新光集團位於花蓮的兆豐休閒農場圈養環境惡劣,園內動物死傷嚴重,完全缺乏專業的照護與醫療。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現行「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2015),規定休閒農場得設農業或生態體驗等設施,但不包括「動物園」在內。極力在鳳林推動「造鎮」計畫的新光集團,旗下兆豐休閒農場原是以飼養牛羊等農場動物為主的「休閒農場」,但後來慢慢開始引進各種動物飼養、繁殖,並接收來自台北、新竹、壽山等動物園「繁殖過剩」的動物,就這樣開始在農場裡搞起「動物園」來,為所欲為、如同化外之地。

兆豐休閒農場圈養野生動物的環境髒亂不堪、單調惡劣,任憑園內動物生病、傷亡,縱使民眾反應也置之不理,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接獲檢舉也毫無作為。研究會公布的調查影像顯示,許多動物亟需獲得適當醫療與照護:

生活在寒冷凍原地區,能在攝氏零下50~60°生活的北極狐,熱到躺在光凸凸的水泥地上,張口喘氣、奄奄一息。
紅狐狸骨瘦如柴,明顯健康已出現問題,環境單調枯燥,牠們只能在籠內不斷繞圈或呈現呆滯狀態。
紅狐狸骨瘦如柴,明顯健康已出現問題,環境單調枯燥,牠們只能在籠內不斷繞圈或呈現呆滯狀態。
展場環境惡劣髒亂,滿布廢棄木材、糞便與垃圾,飼料丟在地上與糞便、砂土混在ㄧ起。
單峰駱駝左下腹明顯垂掛著一顆比鴕鳥蛋還大、疑似「肉瘤」的組織。傷口滿布蒼蠅,駱駝不時想抬起左後腳驅趕,但都揮之不去。
  • 北極狐、紅狐:園方將兩種動物關在同一個鐵籠裡。北極狐的自然棲息地是寒冷凍原,能在攝氏零下50~60°生活,在台灣夏季高溫動輒38、9度的氣候裡,隨時可見北極狐躺在光凸凸的水泥地上,奄奄一息張口喘氣,原該雪白的毛皮一片黑黃。一隻狐狸走路歪歪斜斜,極度不正常。另一隻狐狸不知何因斷了前腳,走路一跛一跛,兩種狐狸會出現相互攻擊的行為。且展場環境十分惡劣與髒亂,滿布廢棄木材、糞便及垃圾。飼料被丟在地上,與糞便、砂土混在ㄧ起。研究會兩次調查期間,不時可聽見參觀遊客嘻笑說動物「喝醉酒」,完全無法提供民眾正確認識及對待動物的教育功能。
  • 單峰駱駝、驢子:兩隻單峰駱駝,一公一母。公駱駝左下腹明顯垂掛著一顆比鴕鳥蛋還大、疑似「肉瘤」的組織,傷口滿佈蒼蠅,駱駝不時想抬起左後腳驅趕,但都揮之不去。此外駱駝右上背與右大腿上方也都有傷口,佈滿蒼蠅。同樣因外傷而遭受蒼蠅攻擊的還有驢子及馬,驢子的生殖器破一大塊,無數蒼蠅環繞在傷口上,另一隻則行動遲緩,背部也有傷口,展場可見明顯來回刻板行走的固定路徑。
駱駝右上背與右大腿上方也都有傷口和蒼蠅。未見園方提供任何醫療照護。

 

獼猴欄舍內沒有任何環境豐富化設施,獼猴多數時間都枯坐不動,百般無聊。
  • 獼猴:農場內有三處獼猴圈養區,只有一處「獼猴島」是開放空間,另二處則以鐵籠圈養。鐵籠環境惡劣、單調,水泥地上同樣棄置著破裂的水管片、食物與垃圾,髒亂不堪,十分容易導致動物受傷。欄舍內沒有任何環境豐富化設施,獼猴多數時間都枯坐不動,百般無聊。
園方把不同種的浣熊關在一起,圈養環境非常單調、惡劣與無聊。浣熊原產自北美洲,因其進食前要將食物在水中浣洗,故名浣熊。這些動物喜歡居住在池塘和小溪旁樹木繁茂的地方。但在環境惡劣的籠裡,多隻浣熊只能在水泥地上爭搶一小灘水來「浣」。園方隨意將食物丟在地上,食物和著泥沙,有些都已發霉。
食火雞的額頭一片光禿、嚴重脫皮,已經完全看不到雞冠。
食火雞的雞喙斷裂,上喙明顯較短,恐造成取食困難。
另一不知名的鳥,全身浸泡在爛泥汙水中,無人理會,不僅不利園內動物健康,更恐造成疫病傳播。
鳥籠內地面泥濘不堪,地上可見三隻鳥應該已死亡多時,一隻疑為巴拉望孔雀雉,兩腳朝天,羽毛四散,似乎經過激烈打鬥(或掙扎)。一隻疑為白耳畫眉,全身潮濕毛羽散亂。
  • 長鼻浣熊、浣熊:兩種動物關在一起,圈養環境非常單調、惡劣與無聊。夜行性動物的浣熊原產自北美洲,因其進食前要將食物在水中浣洗,故名浣熊。這些動物喜歡居住在池塘和小溪旁樹木繁茂的地方。但在環境惡劣的籠裡,多隻浣熊只能在水泥上爭搶一小灘水來「浣」。園方隨意將食物丟在地上,食物和著泥沙,有些都已發霉。場內隨意棄置破水管片、木板與破招牌。展場後方又隔出一個狹小的鐵籠,還圈養幾隻浣熊,訪視當天發現一隻浣熊在狹小空間裡不斷繞圈子,明顯已出現刻版行為。
  • 鳥園與食火雞:有一個鳥籠圈養了5種不同鳥類(解說牌只列其中兩種),籠內地面泥濘不堪,地上可見三隻鳥應該已死亡多時,一隻疑為巴拉望孔雀雉,兩腳朝天,羽毛四散,似乎經過激烈打鬥(或掙扎)。一隻疑為白耳畫眉,全身潮濕毛羽散亂;另一不知名的鳥,全身浸泡在爛泥汙水中。籠內另有兩隻動物,其中一隻野鴨多半時間伏貼地上動也不動,偶而起身啃啄其他死鳥。另外食火雞的額頭一片光禿、嚴重脫皮,已經完全看不到雞冠。且雞喙斷裂,上喙明顯較短,恐造成取食困難。如此展場,不僅危害動物健康,更恐造成疫病傳播。

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上述狀況已涉及違反動保法第五條: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今日公布的狀況都已持續一段時間了,有民眾跟園方反應,也向花蓮縣政府檢舉,但都未獲重視與處理。研究會8、9兩月兩度前往查訪,明顯可見園方沒有及時提供動物適當醫療與照護,主管機關也未依法執行動物保護檢查。

研究會呼籲民眾不要花錢支持這些場所繼續虐待動物,同時也呼籲立院儘快修訂動物保護法,將動物展用行為納入管理,及早補破網。

蔡培慧委員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定義「展演動物業」係「以娛樂為目的,在營業場所以動物供展演及騎乘」之業者,極度限縮管理規範的適用對象,她已提案要修訂動保法第3、6-1、27-2、28、29及33條等條文,展演動物的管理與福利問題,應被重視,本法的審查不宜再延宕,避免更多動物繼續受苦。立法委員林靜儀特別到場表達關切,要求行政部門重視動物展用行為的管理,避免錯誤的生命教育。

蔡培慧委員提案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

記者會由立法委員蔡培慧及本會執行長朱增宏共同主持。立法委員林靜儀(右一)特別到場表達關切。農委會動保科江文全科長(右二)列席說明後續處理。

現行「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定義:
休閒農業:指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目的之農業經營。

休閒農場:指經營休閒農業之場地
何謂「環境與行為的豐富化」:動物園造成圈養動物刻板且不正常行為的原因逐漸被認知後,促使業者必須採取更多環境豐富化的措施,以減少動物因為單調封閉、無聊與缺乏社群互動而產生的不正常的行為。例如放置可讓動物攀爬的物體、游泳戲耍的水池,不定期改變環境設施與取食方式,增加食物多樣性及可把玩嬉戲的玩具…等,讓動物能多些生活的掌握與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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