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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爭議, 教育部在哪裡 ? 請教育系統正視「動物福利與倫理」(人道) 基礎教育

2016.06.30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文 / 陳玉敏

台灣近來發生各式不當對待或殘虐動物事件,每每引發社會一片撻伐,相關權責單位的回應總是:將加強學生(國軍、外籍移工、職員…)「愛護動物」、「尊重生命」的觀念!

以這次士兵虐犬案為例,為平息社會指責並回應高分貝的「愛犬」訴求,軍方立即回應將加強官兵「愛護動物」、「尊重生命」的觀念,並說已積極聯絡各地動保團體將於兩周內開會討論,並將舉辦專題講座云云。

這類「立即、膝蓋反射式」的回應實在太熟悉,在不同議題上都會出現。但許多問題往往也就止於「回應」,而沒有被「面對」,更談不上「前進」。以動保問題來說,在人類主導的世界裡,各種動物被大規模的使用在不同的「互動情境」中,當權力者、上位者、掌握發言權者在台上嚷著要「下面的人」〝愛護動物、尊重生命〞時,台下每顆腦袋可能早已被更多人與動物互動衝突或具傷害的問題困住。例如,「愛護動物等於愛護犬貓嗎?」、「尊重生命!那我還可以把豬殺來吃嗎?」、「安樂死犬貓不道德嗎?」、「為了人類健康,我們有權力把動物抓來進行醫學實驗嗎?」…一樣是動物,為何可以有不同的對待呢?在這些不同的人與動物互動關係與倫理的光譜裡,要如何落實對不同動物的尊重呢?

談到人與動物的互動關係與倫理對待,所謂「愛」、「慈悲」、「同理心」常被掛在嘴邊,但這些字眼的背後,落實到具體的行為對待裡該是如何呢?好比飼養「神豬」者,口口聲聲說「愛」,給神豬吹電風扇、幫神豬按摩、餐餐給神豬吃「大餐」,為了增肥限制神豬行動,卻說是「愛牠、保護牠」,這樣的「愛」是這隻動物所需的嗎?台灣社會長期缺乏動物福利與科學的基礎教育與研究,因此在台灣談動物保護時,很容易陷入意識之爭,並非常狹隘的陷入「狗權」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曾在2008年公布一份「體檢九年一貫課綱與教科書中的〝動物態度〞 」報告,當時彙整出九年一貫課本裡許多隱含戲謔、歧視動物生命,甚至容易引發模仿的不當對待動物行為,例如:獼猴爺爺餵食野生獼猴是慈悲的展現、到野外將野生熊帶回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幸福…等。當時根據研究結果,我們與教育部以及編審委員、國立編譯館、各家出版商代表等召開座談,除了決議由書商們重新審視教材,避免或修正不當的「動物」或「人與動物互動」之描述外,更要求教育部應研議將動物福利與動物倫理的內涵放入12年國教與技職教育的課綱中,或以列入重大議題方式,讓學校能重視此基礎教育。但我們的教育系統始終不動如山!

為什麼動物福利與倫理(或稱「人道教育」)的基礎如此重要,所謂人道教育( Humane Education )的內涵是:「透過引導與學習,讓人們對於同一個社會結構內其他生命的生命需求和感覺更具有敏感度,如此將有助於改善各個生命之間的生命與生活品質。瞭解『一個人對於人(包括自己和他人)、動物和環境的關懷與尊重是必要的』,並且認知到『地球上所有生命之間,是相互依存的』;進而教導人們如何做出智慧與慈悲的行為選擇」。換句話說, 教導學生(或軍人、員工)「人與動物互動的倫理」、「人道」的意義,以及認識「動物福利」,培養其得以關懷、尊重更廣大生命圈的敏感度是教育者的責任,但行為的選擇卻是學生自己。

部分立委在「愛狗」人士情緒高漲的訴求裡,竟因此提出所謂「留營浪浪、不用處理」,要求國防部應採取正面立場,支持部隊照顧流浪動物,必要時給予收養單位資料與支持…等。這種強迫式的「我愛狗,所以你也要愛狗、養狗」的心態,完全不去考慮軍營的特殊性與人員狀況,其是否真能照顧好動物?以及是否可能造成民眾往軍營棄犬等效應,更是治絲益棼。

任何人都可以選擇愛或不愛「狗」這個物種,但身為這個世界的一份子,每個人都需要學習與理解生命與生命間「相互依存」與「尊重」的意義。虐狗者違法,但虐狗者的家人並沒有虐狗,愛犬人士可以將對狗的「愛心」,合理化為對虐狗者家人施虐的行為嗎?對狗生命的「同理」,同樣該延伸到對施虐者家人尊嚴的同理。台灣已有動物保護法,施虐者勢必要面對法律的裁處,但如何積極避免對任何動物的不當對待,該是國家教育系統該重視的事。

人在國外的蔡總統聽聞軍人虐狗事件,據說表示「很驚訝」!身為總統,她應該做的是責成國家教育系統及早推動「動物福利與倫理」(人道)基礎教育與科學研究。如果國家教育系統持續漠視,受傷害的絕對不會只是一隻狗或一隻鳥而已(今日又傳出國中生虐鳥事件),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活在一個又一個相互依存的系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