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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雞身心不健康!如何避免藥殘蛋? 食安不是靠末端抽驗 請政府正視殘虐母雞的格子籠飼養

2015.04.30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市售動物福利雞蛋指南PDF檔網頁檔)

2~4隻產蛋母雞一輩子被關在約莫A4紙張大小的窄小籠子裡,吃喝拉撒都在籠內,窄小的空間逼使牠們互相踩踏,多數雞一輩子不曾走踏到地面上,更無法張開翅膀梳理羽翼。為避免活得十分痛苦、身心不健康的母雞生病,造成經濟損失,在飼料中添加各種預防性抗生素已是常態,更遑論格子籠蛋雞極易有的呼吸、消化、免疫系統及骨骼等疾病問題用藥!且一旦產蛋率下降,業者還會以「禁食」手段逼迫母雞加速換羽、代謝以繼續產蛋,如此殘虐母雞的產蛋方式,母雞身心不健康,不可能減少用藥,要如何避免「藥殘蛋」?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立法委員田秋堇30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上周五行政院消保處公布「104年早餐店早餐及食材抽驗」結果,檢出雞蛋殘留藥物包括「乃卡巴精、歐美德普、馬杜拉黴素、三甲氧芐氨嘧啶、拉薩羅」等5種,絕對只是冰山一角。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研究會光是整理2012年1月~2014年4月間,農委會防檢局、衛福部食品管理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各縣市衛生局所公佈至少25筆有關蛋品藥物殘留抽驗的報告(附件一),其中檢出「不合法殘留」的藥物就多達11種,包括不得檢出的:氟甲磺氯黴素(Florfenicol)、甲磺氯黴素(Thiamphenicol)、氯吡啶(Clopidol)、乃卡巴精(Nicarbazin)、氨基泰黴素(Tilmicosin)、氟滅菌(Flumequine),以及限制殘留量的:磺胺甲基噁唑(sulfamethoxazole)、磺胺一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磺胺喹林(sulfaquinoxaline)、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脫氧羥四環黴素(Doxycycline)。(附表一) 甚至有單件不合格蛋品同時殘留5種藥物!在檢驗比例如此低的狀況下,竟還檢出如此多種的藥物殘留,可見違法濫用藥物的畜牧場遍及各主要養雞縣市。

立法委員田秋堇與本會30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會後與出席的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畜牧處動保科、家禽生產科、衛福部食藥署、行政院消保處官員召開會議,協調有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雞蛋應標示生產系統,及雞蛋藥物殘留資訊應即時上網公開等。

檢視農委會防檢局核發的「動物用藥品許可證」,目前至少有113種藥物(成分)可「合法」用於治療動物疾病。而依據農委會公布的「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 ,目前能夠「合法」當作家畜禽飼料添加物的抗生素或藥物共有26種,主要用作抗菌(9種)及抗寄生蟲(17種)。9種抗菌藥的「用途用法」說明中,有7種註明「『促進生長』及『改進飼料利用效率』」。這些藥物亦被業者當作「生長促進劑」或是「飼料效率促進劑」使用 。至於業界是否按照目的、劑量、停藥期使用,完全依賴農民、獸醫師、飼料廠的「自主管理」。故在雞蛋中驗出不可用於產蛋中蛋雞的藥物,甚至一顆蛋同時驗出3種藥物,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朱增宏說:台灣一年生產雞蛋將近68億顆,即使加強抽驗萬分之一的雞蛋,一年就要抽68萬顆,每一個月都要抽將近5萬多顆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官員們不肯承認的是:「靠抽檢把關食安,根本是緣木求魚」。台灣毒蛋層出不窮的關鍵,在於政府繼續放任源頭將近95%的產蛋母雞,繼續被以格子籠方式飼養。虐待雞,當然不會有好蛋!研究會要求政府應跟上國際腳步,明令禁止新設格子籠,並訂出日落條款與期程,逐漸淘汰現有格子籠。至於已經公布試行一年多的「友善蛋雞生產系統與指南」也應取消允許「平行生產」的條款,讓消費者放心購買標示為「豐富籠、平飼或放牧」的友善雞蛋。

格子籠密集飼養的環境,母雞無法築巢、梳理羽毛、砂浴、在高處棲息。平均每批母雞會被關在格子籠裡長達1年半到2年,長期處於惡劣、高壓生存環境下,導致動物免疫系統局部性或全面性崩潰,極易引起病原繼發性感染。

立法委員田秋堇指出,格子籠密集飼養的環境,母雞無法築巢、梳理羽毛、砂浴、在高處棲息。平均每批母雞會被關在格子籠裡長達1年半到2年,長期處於惡劣、高壓生存環境下,導致動物免疫系統局部性或全面性崩潰,極易引起病原繼發性感染。農委會防檢局輔導、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出版的《家禽場免疫抑制因子與相關疾病之防範對策》就指出:「強烈證據指出不論是哺乳動物或禽隻在慢性持續性緊迫因子的刺激下,將廣泛性破壞免疫系統及其他生理機能 」。為了預防蛋雞生病、產蛋量下降、甚至死亡造成經濟損失,業者不可能不用藥物,而縱使業界強調有停藥期,但請問停藥期間的產蛋,最後都去了哪裡?

歐盟自2012年起即禁止境內農民以「格子籠」方式飼養蛋雞,問題就在:身心不健康的母雞,不可能能減少用藥,並產下好蛋。但我國政府面對層出不窮的「藥物殘留」,卻總將焦點及回應置於「追求更縝密、完善的檢驗制度、流程或方法」,忽略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事實:台灣嚴重的「藥殘」來自於普遍、長期惡劣的動物飼養環境。因此,從源頭改變飼養蛋雞的方式,轉型為符合動物福利的雞蛋生產系統,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格子籠蛋雞的悲慘處境,2~4隻產蛋母雞一輩子被關在約莫A4紙張大小的窄小籠子裡,吃喝拉撒都在籠內,窄小的空間逼使牠們互相踩踏,多數雞一輩子不曾走踏到地面上,更無法張開翅膀梳理羽翼。

近年來在學界、產業與動保組織的努力推動下,已有越來越多農民轉型以善待母雞的方式飼養蛋雞。農委會也於去(2014)年1月公布「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明確規範放牧、平飼、豐富化籠飼三種友善生產系統的基本設施與管理要項。去年5月,田秋堇委員在經濟委員會透過臨時動議提案,要求推動「格子籠雞蛋生產畜牧場」輔導轉型計畫,包含針對「新設牧場推廣友善系統與鼓勵機制」,以及「舊有格子籠蛋雞畜牧場之有意願者鼓勵轉型機制」。農委會首開先例,在同年10月公布「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增列雞蛋友善生產系統類之貸款項目,符合友善雞蛋生產定義與指南,可到各大農漁會、農業金庫申請1.5%低利貸款,上限3千萬。至於「未符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新(擴)建蛋雞場」則不提供貸款。田秋堇委員要求行政部門應開始研擬禁止新設格子籠生產,並訂出日落條款與期程,逐漸淘汰現有格子籠。

田秋堇說: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於去年12月10日通過修正,規定散裝食品包括新鮮雞蛋在內,「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公布後六個月施行,意即自今年8月4日起,國內雞蛋產品取得CAS、TAP、有機驗證者,均應明確標出來源牧場資訊,符合「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者,則應同步標示其生產系統──豐富籠、平飼、放牧,未標示者則一律為格子籠飼,以方便消費者辨識。因此衛福部與農委會應儘速研擬方案,推廣友善雞蛋標示,推行消費者教育,引進市場力量協助蛋雞產業的健康轉型與永續,才有可能確保食品安全。

【附件一】2012年1月~2014年4月間,農委會防檢局、衛福部食品管理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各縣市衛生局所公佈25筆有關蛋品藥物殘留抽驗的報告

【附表一】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政府抽驗蛋品檢出之殘留藥物之藥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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