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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四大超商停止販售魚翅年菜,為海洋生態保育盡心;呼籲民眾:為健康也為後代子孫環境永續,拒絕魚翅料理

2011.01.11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為保育海洋生態,讓代代子孫得以「年年有魚(餘)」。去(2010)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23個民間團體曾公開呼籲全台四大超商-「做海洋生態保育的好鄰居,停止販售魚翅年菜」!行動獲得無數民眾支持,除紛紛上網連署響應「拒吃魚翅」外,也積極寫信給超商,要求停止販售魚翅料理。

研究會今(2011)年再度檢視四大超商的年菜菜單,並與四大超商溝通,確認7-11、OK、全家等三家業者已不再販售「魚翅年菜」,至於萊爾富在今年的年菜預購型錄上仍出現二道魚翅料理,該公司公關科長表示:已事先與廠商溝通不用魚翅,二道料理用的皆是「環保魚翅」非真魚翅,型錄上出現是審查疏忽所致,未來會改進。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由於人類對海洋資源的豪取掠奪,已讓海洋生態岌岌可危!科學家警告,如果持續過度捕撈漁業資源,所有具經濟價值的魚類將在2048年消耗殆盡,未來海中將僅剩水母可以食用!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2009年發佈的研究報告指出,全球1,045個鯊魚及其相關種類(軟骨魚)中,已有17%面臨滅絕威脅,13%瀕臨滅絕。而全球每年約消耗7千萬隻鯊魚用於魚翅料理。由於鯊魚位於食物鏈頂端,一旦其族群崩解,將導致海洋生態瓦解。因此對於四大超商願意善盡海洋保育責任,主動停止販售魚翅年菜,為永續後代子孫環境貢獻心力,給予高度肯定。

台灣除了是全球主要消費魚翅的國家之一,也是全球重要的鯊魚漁業國及魚翅出口國。根據全球最重要的魚翅交易中心香港的官方統計,2008年約有9,950公噸的魚翅(含乾魚翅、冷凍魚翅)輸入香港,其中最大的輸入國是西班牙約2,646噸,其次新加坡約1,201噸,台灣位居第三,每年出口魚翅991噸。目前台灣漁業相關法律僅禁止捕捉、販售、進出口鯨鯊及其產製品,對於其他種鯊魚並無類似限制,甚至未禁止「活割鯊魚鰭、丟棄魚體」的殘酷行為,僅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捕撈鮪魚的相關作業事項中規定,捕獲鯊魚之「鯊魚身與鯊魚鰭應同時同批轉載及卸運」,及鯊魚漁貨物在運抵首次進入港口時,或在海上轉載及進港時「鯊魚鰭與鯊魚身之重量比例應不大於5%」,研究會呼籲政府應更積極回應國際鯊魚保育趨勢。

陳玉敏指出:包括台灣在內的多國漁船在將鯊魚捕捉上船後,為節省船艙空間,便殘忍的割下價值昂貴的魚鰭,將魚身拋回海中。失去鰭的鯊魚因為無法游泳,通常都會流血或窒息而死,或被其他鯊魚啃食。因此魚翅料理不僅威脅鯊魚的永續繁衍,也非常殘忍。此外,由於全球海洋污染日益嚴重,鯊魚又位於海洋食物鏈頂端,2008年一份針對香港的魚翅調查證實: 大多數魚翅含汞量超過攝食安全量,吃了反而對身體有害。且魚翅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使用雙氧水漂白;因烹飪無法去除水銀或其他重金屬毒性,吃魚翅將導致重金屬積累,嚴重影響健康!呼籲民眾:為健康也為後代子孫環境永續,拒絕魚翅料理!

【參考資料】國際鯊魚保育趨勢(製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香港

2005年開幕的香港迪士尼樂園餐廳,因保育團體抗議,決定停止販售魚翅餐點。

馬來西亞

2007年馬來西亞的自然資源暨環境部將「魚翅羹」從官方的宴會菜單中除名,以保育鯊魚。

帛琉

2009年9月25日宣布該國所屬海域60萬平方公里,將劃為鯊魚保護區,禁止商業獵捕鯊魚,以保護瀕臨滅絕的鯊魚族群,成為世界第一個設立「鯊魚保護區」的國家。

馬爾地夫

2010年3月宣布所屬海域9萬平方公里列為鯊魚保護區,禁止捕鯊。

美國

2010年5月底,美國夏威夷州議會通過立法,自當年7月1日起,除非持有土地與自然資源部門允許的研究與教學許可證,以及衛生部門發放給餐廳與零售商的許可證,否則將不許擁有、買賣、販售、或是分發魚翅等相關產品。而自2011年7月1日起,各餐廳與零售商將不准持有或是販售魚翅湯等相關產品。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公告最新鯊魚保育法案。未來在美國水域的船隻禁止保管、支配、持有任何沒有魚體相連的鯊魚鰭;所有被捕獲的鯊魚入港時,魚鰭必須連著魚體;且修訂禁止公海流刺網漁業法,對於未制定與美國類似鯊魚保護法規的國家,商業部長可逕自將該國列入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