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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獅虎(彪)不是保育」!本會嚴正駁斥蘇煥智縣長的謬論

2010.08.25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針對台南縣黃國男所經營之世界蛇王教育農場未經申請,違法繁殖「獅虎」(「彪」!),遭農委會林務局及台南縣農業處依野保法將動物沒入,並對飼主處以罰鍰一事,台南縣長蘇煥智在個人的「噗浪」公開表示,反對處罰飼主,也不贊成將二隻獅虎送至屏科大收容,並認為「農業處未詳加研究法令就幹了,真的不盡情理!」。對於蘇縣長此等曲解野保法、誤導社會大眾之言論,本會表達嚴正抗議,並釐清其謬論:

【謬論一】
蘇縣長說:「台灣保育界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瀕危保育類的動物絕對禁止人工繁殖,這是一個錯誤的偏狹之見,也與華盛頓公約CITES的實務不符!沒有深入探討國際保育法制就以極端的保育主義來禁止限制台灣保育類生物復育產業,已扼殺台灣精緻農業!」

華盛頓公約正是為保護稀有野生動植物,避免因國際貿易(輸出、入)而遭濫用所訂定的管制措施。即使某物種被允許輸入,也需符合「引進國」之法律規定,例如國內的野生動物保育法。而依野保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同法31條第3項規定,「依前二項之規定辦理者,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換句話說,要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必須申請、經主管機關同意,且限於教育或學術研究之目的。事實上,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並不代表「保育」,真正的保育是要讓物種能回到原棲地,維持該地的生態平衡。而非將瀕臨絕種的動物圈養在人工環境中。此外,蘇縣長將不同物種特性及馴化歷史的「金龍魚」、「蘭花」與「獅、虎」等大型保育類動物並列相比,究竟是著眼於「保育」還是「商業利益」?將復育掛上產業之名,還說是「精緻農業」,禁止人工繁殖「獅、虎」等保育類動物,等於是扼殺「台灣保育類生物復育產業」的說法,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再則,非洲獅、孟加拉虎雖同屬貓科,但為不同種,在野外根本不可能繁殖,飼主刻意讓其交配繁殖獅虎,完全違反保育的「自然法則」。且明知獅虎並無「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未來體型會不斷變大,恐造成動物生理上的痛苦,仍長期刻意讓公獅、母虎同籠,意圖繁殖,製造基因缺陷的動物,危害動物福利。

飼主只為擁有稀少的「獅虎」,以增加其農場商業的利益,根本與保育無關!而蘇縣長身為首長卻公開支持此種違法行為,甚至希望二隻小獅虎未來能回到台南縣交由黃國男照顧,無疑協助業者利用無辜動物獲利,更有圖利之嫌。

【謬論二】
蘇縣長說:「如果在動物園生虎、生獅不違法,則本案『世界蛇王』生虎、生獅亦應採同一標準!生虎、生獅不違法,則而生彪違法嗎?生虎、生獅不違法,則生彪也不違法!所以動物園生彪跟在"世界蛇王『生彪』應採同一標準來看待!」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公、私立動物園及學術研究單位欲繁殖保育類動物,均需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且僅限於教育、研究目的。即使動物園要繁殖保育類動物同樣須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同意,並非二套標準。

黃國男並非初犯,早在93年即有違法繁殖老虎的紀錄,當時僅被縣府罰4萬元後即合法擁有。且其農場多年來販售門票、公開陳列展示獅、虎、亞洲黑熊、馬來熊、長臂猿等保育類動物,並未依野保法第35條提出申請,縣府卻長期放任未予禁止,顯有行政疏失。

蘇煥智身為縣長,不從內部「行政程序」來釐清爭議,卻選擇透過噗浪發表個人意見,曲解野生動物保育精神、法規,企圖影響保育執法人員及誤導大眾保育觀念,有失分際。

台南縣府應立即依法禁止黃國男繼續公開陳列、展示各種保育類動物;監察院應儘速調查是否有官員失職、涉及圖利。

【謬論三】
交由屏科大收容的二隻小獅虎,其中公獅虎在8月21日死亡,引起蘇煥智縣長及黃國男反彈,怪罪農委會過早沒入動物,且長途送到屏科大導致動物死亡。蘇煥智縣長更批農委會不該「假博。一時草率的決策導致二隻彪深陷危險」;甚至認為「『土博士』」反而比學術單位更懂如何飼養」云云。

許多科學研究指出,人工圈養野生動物,常因空間太小,環境單調、貧瘠、無遮蔽,動物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且無法避免與人類接觸,伴隨產生的環境壓力往往會透過母體,影響下一代的性別比例、行為方式、繁殖成功率等。事實上,此次產下小獅虎的孟加拉母虎亦是由「人工繁殖」而來,因從小被人類圈養,不曾從老虎自然社群中學習當母親的能力,因此產後完全不會哺乳及照顧小獅虎,小生命只能依賴人類餵食奶粉,身體非常虛弱、免疫力差,存活機率原本就不高,這正是人工圈養動物常有「母性行為弱化」的情況。這些新生動物虛弱,若無人類協助根本難以存活,即使存活下來,將面對的是終生被圈養在狹小無聊的人工環境中,失去其自然習性。但蘇煥智縣長無視這些「反保育」的作法,卻公開支持黃國男異種繁殖獅虎,等同是鼓勵「虐待動物」;甚至肯定毫無保育觀念的黃國男「比學術單位更懂」,才真的是不懂裝懂,「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