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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犬遭利器砍裂頭部,動保團體呼籲政府正視虐待動物案件

2010.04.28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上週五(4月23日)晚間,本會工作人員於市民運動、休閒的華中橋河濱公園內,發現一隻流浪犬被人以利器從頭部眼睛上方正面砍殺,造成頭蓋骨破裂並外露,左眼球也破裂凹陷,腦組織露出,傷勢嚴重,奄奄一息。緊急送醫後,獸醫評估已無法治療,為解除動物痛苦,將之緊急安樂死。

本會人員隨即於週六向台北市動保處及轄區警局報案,並與台北市議員李文英及許淑華研究室於今(2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警察局正視此案,儘速展開調查,真正落實動物保護,並還給市民一個安全的休閒空間。

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歐美各國皆有研究證實,不論是對動物或對人的暴力,兩者間有極高的關連性,因此美國檢察官研究協會(APRI)、美國司法部「青少年司法與犯罪預防辦公室」(OJJDP)與美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ASPCA),便曾共同發表過<動物虐待查緝 --預防犯罪和社會暴力的先機>報告,報告中特別指出司法檢察官為

什麼必須重視「虐待動物」案件,理由如下:

1.虐待動物是犯罪行為。

2.虐待動物會是犯罪行為的預警。

3.虐待動物會是犯罪行為的指標。

4.虐待動物會擾亂社區生活的安寧。

5.虐待動物案件查緝符合「平衡取向」的青少年司法或社區司法潮流(註)。

英國執法系統也特別發現,注意到動物的受害,往往可以循線發現那些被同一行為人加害、或處於高度危險邊緣的「受害人」(通常是幼兒、青少年、婦女、老人)。

於本案通報過程中,本會發現北市動保處處理流程的混亂與專業不足,建議所有人員均應接受不同程度的專業訓練、瞭解標準作業規範與緊急應變機制。包括如何受理報案電話,如何與警方通聯,如何查詢蒐證與保全證物,以及必要時與社工人員之橫向聯繫等。方能有效落實動物保護與預防社會暴力。

:有別於「應報式正義」,又可稱為「修復式正義」的司法正義、犯罪矯正和預防。強調犯罪和受害者間關係之修復,重建社區安定;並協助發展犯罪行為人成功地復歸社會、不再犯罪的能力。參考:<國外犯罪矯正援引復歸式正義發展之初探:機遇與挑戰>,陳祖輝,2008。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許淑華聯合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