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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檢舉社子島抽水站疑似虐狗案件後續追蹤報告

2009.04.10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事件簡述:
本會義工於98/3/15在社子島北岸的自行車道外,基隆河堤岸抽水站附近,發現一具被人用繩子綁在棧道上淹死的狗屍體。本會於17日向動檢所檢舉,24日上午與台北市吳思瑤議員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動檢所、警察局應儘速調查此案,30日即收到動檢所有關本案的調查回函(附件一),本會再提出疑義函覆動檢所,要求續予釐清,以維政府公信、法治尊嚴與對社會教育的責任。

了解社子島疑似虐狗案事件


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函

受文者: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09日
發文字號:動研社(98)字第011號
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檢附資料: 附件一、二

主旨:肯定貴所函覆社子島抽水站疑似虐狗案件調查處理情形。惟本會尚有部分疑義,敬請續予釐清,以維政府公信、法治尊嚴與對社會教育的責任。

說明:

一、貴所98年3月27日動衛保字第09870317700號函,來函敬悉(附件一)。

二、自動物保護法施行以來,台北市一直是全台灣最積極推行動物保護工作的縣市,包括率先設置六名專職動物保護檢查員、即將升格設置專責「動物保護處」等。關於本案,貴所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動物保護檢查員及士林分局偵察隊盡心盡力蒐證與鑑識,並將犬隻屍體運回解剖,以釐清案情、回應社會大眾對此事的關心,益見尊重動物生命、權益的態度,值得外界肯定。

三、本會能理解目前所方就調查動物案件,在人力及各項調查蒐證、專業鑑定…等設備或專業訓練的不足;因此就此等條件下,要求本案有更進一步的調查,可能已有困難。但不論如何,動物保護檢查員調查動物虐待案件的過程,即是一種社會教育,具有向社會大眾公開展現市府尊重生命、保障動物權益的功能。因此就所方於回函中,依據船家片面說法,即認為是「客觀事證」之一,且「認定應係動物死後落水,屍體自基隆河上游漂流至下游彎道,並藉潮汐升降漂浮至木棧道卡住所致」之結論,實在令人難以信服。完全忽略本會不論在檢舉函,或在吳思瑤市議員召開的記者會中,所提出的現場照片和影片(附件二),都在在顯示綁在狗身上的麻繩交叉纏繞二圈,另一端則繞在二根木頭上,顯然不是順流而下的「屍體」能夠「自然」、「自己」辦得到的「手法」(能夠如此「卡」在木棧道上的手段和方法)。

四、本會再次強調,就本案調查,所方善盡職責已值得肯定,但就一個仍有巨大疑點的案子,建議市府及所方不妨更積極應對,勇於向社會大眾說明已做的調查及過程,以及在現有條件下所遇到的瓶頸及困難,向社會宣示市府創造一個幸福城市的決心,不容許任何形式的犯罪。而非急切、輕率的結案。

五、國外不論在研究或實務上,均已將「動物虐待」視為犯罪和暴力的指標,若能敏於施暴徵兆,預防犯罪或社會不幸事件發生將可事半功倍。鑑於國內社會暴力與犯罪頻傳,「動物虐待」案情的調查、跡證的蒐集與鑑識更顯重要。懇請市長督促即將成立的動物保護處,加強動物虐待案調查和鑑識的專業知識、能力和技術。

正本: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副本:台北市郝龍斌市長、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台北市議員吳思瑤辦公室、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附件一: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98年3月27日動衛保字第09870317700號函

◆附件二:本會拍攝之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