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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熊案重要聲明-呼籲政府落實民主、透明審議、公開辯論

2008.08.13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貓熊來不來,已不只是政治、保育及商業議題,更是民主問題!
呼籲政府讓民眾充分瞭解資訊、透明審議、公開辯論

中國要送貓熊給台灣,早已不是新聞,過去20年間,台北市動物園配合演出,向農委會提出貓熊來台申請至少5次。其中在1988~1991年間共提出3次,當時台灣野生動物走私問題嚴重,在國際保育黑名單上赫赫有名,再加上華盛頓公約(CITES)規定野生動物輸出入證明需以國對國辦理,直接碰到兩岸政治敏感神經,因此行政院、農委會官員均不敢掉以輕心,除了召開專家小組會議審查,甚至還曾以國際保育團體意見為依歸,否決貓熊來台的申請案。

2005年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台北市動物園再度提出貓熊來台申請案,農委會為此召開3次專家小組審查會,1次公開座談會廣邀民間保育團體參與討論。保育團體從國際保育趨勢「棲地保育」、圈養動物福利、圈養成本過高產生排擠效應、動物贈與為負面教育,舉證歷歷反對貓熊來台。專家小組也以貓熊研究在國際間其圈養生理已具成果,應加強轉移至野外動物生態習性及棲息地保育之研究,配合當前國際保育主流價值「在地保育」等為理由,反對貓熊來台。

國民黨再度當家後,今(2008)年6月,台北市動物園第五度向農委會提出申請,7月15日行政院研考會更隨即做了「民眾對大陸貓熊來台的看法」的電話民意調查,並在一週後公布結果「5成6民眾贊成大陸貓熊來台,近3成1民眾認為貓熊來台最佳時機是今年年底前!」,從問卷設計到公布時機等,政治操作非常明顯。

農委會林務局官員表示,明(14)日將召開專家小組會議審查貓熊輸入案,煞有介事宣稱不願透露專家小組的成員、人數與組成,因為「擔心委員受到不必要的壓力與干擾」!

同樣一批官僚(包括李桃生副局長在內),2005與2008年的貓熊入台申請案,為何前後態度大不同?前說是「貓熊來台必須透過保育團體討論及政府機關評估才能定案」,新政府上台後,卻改口擔心審查受到「不必要的壓力與干擾」。從開放民間參與討論,到閉門審議、資訊不公開!台灣的民主究竟怎麼了?「文官系統」真能在這種政治型態操控下,維持行政中立、尊重「專業」嗎?新政府如何展現推動公民參與的決心?既不是國防也不是外交機密,「保育」官員究竟怕什麼,必須如此「黑箱作業」?!

動物展示產業各種公關遊說伎倆都是在商言商,但兩隻貓熊來台是否真能帶來兩岸和平?官僚或學者專家手上是否有民間不知道的保育知識或資訊足以支持他倆非來不可,……保育官員何必「隻手遮天」?

我們請新政府別學對岸「閉門蠻幹」,連署呼籲馬總統、行政院劉院長、行政院農委會陳主委:

一、將審議小組成員、遴選及組成方式;審查標準、審查作業與時間表,以及審查會議完全公開

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上網公開所有相關資訊

三、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行政聽證,公開辯論

發起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民前線、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地球公民協會

新聞聯絡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陳玉敏 02-22398105-6 / 0910150908

線上連署-抗議政治人物拿動物的生命當贈禮,讓貓熊及金絲猴留在牠原有的棲息地

歷次貓熊來台申請案「產、官、學、民」意見彙整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整理/2008.8.12

 

 
1988-1989
1989.9-1990.9
1991.3
2005-2006.4
2008.6-
行政
院長
俞國華(國民黨)
李煥、郝柏村(國民黨)
郝柏村(國民黨)
謝長廷、蘇貞昌(民進黨)
劉兆玄(國民黨)
申請者
台北市立動物園之友協會
台北市立動物園之友協會
台北市立動物園之友協會
台北市立動物園
莊福文化教育基金會附設動物園(六福村)
台北市立動物園
莊福文化教育基金會附設動物園(六福村)
政務官
(決策官員)
1.引進貓熊涉及直接貿易,違反三不政策。
2.應考量是否符合國際公約、保育技術。
1需由第三國核發華盛頓公約的輸出許可證。
2.依華盛頓公約瀕臨絕種及珍稀動物不得商業展示。
3.恐影響台灣保育聲譽。
1.至少要有2公4母才可能繁殖成功。
2.需飼養環境、人力、財力配合。
貓熊來台必須透過保育團體討論及政府機關評估才能定案。
研考會主動公佈民調, 5成6贊成貓熊來台,6成認為有助台灣觀光;4成7認為可促進兩岸和諧。
事務官
(幕僚)
收集國際保育組織意見,認為台灣不適合進口貓熊。
邀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學者贊成、反對皆有。
 
1.召開專案審查小組會議,委員名單公開。
2.召開座談會,開放民間團體參與。
8/14將召開審查會議,林務局拒絕公布審查小組委員名單。
審議
學者
1.應將經費、人力,優先用於解決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問題。
2.台灣動物專家可提供最佳飼養環境,藉此改善國際形象。
飼養、養得活貓熊不是問題,繁殖才是問題。
 
1.國際對其圈養生態已具研究成果,應轉為研究野外生態習性及棲地保育之研究。
2.應以「在地保育」為主。
保育團體
〈國際團體〉
1.若貓熊來台,WWF將對台灣制裁。
2.貓熊不能展示、營利,僅能作繁殖目的。
3.必須為動物園圈養的第二代才可贈送他國。
4.接受老的、脾氣孤僻不負繁殖任務的貓熊來台。
謝勒博士支持台灣投入貓熊復育研究,但反對放在動物園展示及研究繁殖。
 
〈台灣團體〉
1.應以棲地復育為主,而非移地保育。
2.野外貓熊數量未達需圈養的程度。
3.台灣人工飼養環境不比大陸好,圈養貓熊都有刻板行為。
4.圈養貓熊成本過高。
5.現有貓熊生態研究很多,不需重複研究。
6.贈送貓熊、圈養貓熊皆為負面的生命教育。
 
結果
否決
否決
否決
否決
審查不透明、
資訊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