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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利與教育

2005.05.31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某次到社區大學演講,詢問家長們有沒有跟動物「互動」的經驗。一位媽媽說:

「家裡養的寵物死了,我哭得希哩嘩啦,小朋友卻勸我不要傷心難過!」

「那不是很好的生命教育嗎?小朋友也上了一課!」我說。

「可是最先想要養寵物的是他啊?」媽媽的嗓門漸大。

「那過程中他有沒有學習照顧動物呢?」我抱著一絲希望的問。

「都是我在照顧啊!」--這位媽媽說著說著,就快要對我吼起來了。

這似乎是我們常常可以聽到的,兒童與動物之間「生命之愛的變奏曲」!

也很常見的,還有兒童與自然之間「學習探索的變奏曲」。例如,小學課文的主題是要「探索自然、尊重自然」,結果卻演變成父母要陪著小朋友撈魚、抓螃蟹。或是到動物園看野生動物被囚禁!

19世紀的自然學家達爾文(Charles Darwin),根據他對生物演化的研究,認為人與動物的相似性不只是身體結構,許多動物的社會生活和智能都跟人類非常相近。因此,人道對待動物是人類所繼承的高貴美德,達爾文在他的名著《人類起源》中,如此強調。

那麼,怎樣對待動物算是「人道」呢?

1880年美國哈佛大學植物學教授亞薩格雷(Asa Gray),在為達爾文的演化學說辯護時,指出人和其他許多動物「同樣擁有本能、感覺和感情」,「如果人們能理解到依靠著人們的動物與人類分享著同樣的生活,所以動物該擁有被尊重的權利時,人們會變得更人道」。

也就是說,所謂「更人道」,其實就是人類在對待動物時,能夠「更動物道」--依動物的需求,而不是依人的需求做為行動準則。

設身處地的想,要瞭解「動物道」並不難。所謂動物福利的五大自由(Five Freedom)或是需求,就是動物應該有:

1. 免於飢渴,容易取得食物與飲水的自由

2. 免於疾病與傷害,容易取得適當醫療與照護的自由

3. 免於不適,能有適當遮蔽與環境條件的自由

4. 免於恐懼與緊迫,能夠適當躲避、隱藏、防衛、舒緩的自由、以及

5. 能夠表現正常行為的自由。

而根據這五大動物的需求,英國小學老師在進行會涉及到動物(包括微小生物,如昆蟲)的課程時,還會透過跟兒童的共同討論,建構相互之間的學習倫理。這些倫理原則包括:

♦為了避免動物進入陌生環境而感到緊迫,儘量不帶寵物進入教室

♦為了避免干擾動物的生活,在觀察動物時,儘量輕聲細語、動作輕盈

♦尊重動物與自然,不捕捉或收集動物,即使移動樹枝或是樹葉,也要儘量恢復原狀…等等。

生命教育應該有哪些質素?應該根據什麼來決定兒童可不可以養動物?放生行為到底有沒有違反動物倫理?以動物福利做為最起碼的基準點,至少至少,不至於扭曲「尊重生命」的理論與實際!

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