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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教育是什麼東西?

2004.12.28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前言

兒童在牙牙學語之際,最常問的一句話就是「這是什麼東西?」,常常孩子一路問下去,大人們會被問得無詞以對。從事動物保護工作多年,時常接觸西方的人道教育論述,也常自問--人道教育在東方社會裡應該是「什麼東西?」--感謝有此機會以此文與教師們分享,也期待能有迴響與更深刻的討論。

動物福利已自成一門學科

近幾年,隨著環保意識抬頭,環境教育成了顯學。眼看社會上各種自殺、他殺、種種人倫悲劇不斷上演,生命教育也被列為體制內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環。不過我們常會發現,動物保護的觀念,似乎並沒有被納入這兩種「教育」的範疇裡。

概括而言,「動物保護教育」是以動物權和動物福利等觀念為基礎的教育。在西方社會,無論是在哲理思辨、法律規範、或是社會與自然科學的領域中,動物權與動物福利本身都已是不可忽略的「教育素材」。動物福利更已自成一門學科:動物福利科學。不過,當東方遇到西方,動物權與動物福利來到亞洲,卻往往被套上一個「衛道」的帽子,彷彿只適合放在「師長訓話」時間順帶一提,而不是一套不能被忽略或扭曲的「教育」!

在我們的「環境教育」內涵裡,如果觸及動物議題,一向只以野生動物保育為「主流」。若以「九年一貫」的教材為例,「愛護動物」的題材並不是沒有,卻往往違背「動物福利」的知識與觀念,遑論「動物權」的哲理!而包括學校師生參觀動物園,畢業典禮大玩抓泥鰍等等,都還可以包裝成所謂的生命教育或是鄉土教育。

環境權,是對集體生命利益的關懷--我們只有一個地球,覆巢之下無完卵。這在本來就是集體主義的東方社會,似較容易獲得共鳴。而野生動物保育,正好就是關心野生動物的族群,而不是每一個體動物的福祉,甚至有時候,還強調必須犧牲個體以成全「集體」(這正是集體主義對個體壓迫的基本論點,打著「保育」名號的動物園,恰好也常用這個理由為其囚禁野生動物、剝削動物福利的行為辯解!)。

人道教育是 …… ?

我的觀點其實就是強調互補性。「環境」,不能少了動物,對環境這個集體生命維持系統的關懷,不能少了對生活其中的每一個體生命的關懷。另外,想想生命教育的緣起,是因為我們發現許多人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關鍵其實是對生命「個體」的不尊重,及對生命痛苦的缺乏同理心或是敏感度,那麼從「培養」尊重,以及敏感度的觀點看,我們其實應該將生命的圈子儘量往外擴大,從野生動物到所有的動物,從人類動物到非人類動物,從自己到親人,從親人到所有的人。

當然,每個教師在教學現場要面對的問題,絕不只是教育理論而已。動物權與環境權、人權之間也不是毫無扞格。談農場動物福利,教師會怕被家長指責是在推廣素食;說保育,山地鄉的教師就必須面對狩獵問題;而校園流浪狗何去何從,更是都會區教師們推行動物保護教育常會碰到的「燙手山芋」。

問題的形式或內涵可能不同,但動物權與環境權、人權之間的扞格或衝突,在西方社會並不陌生。所謂動物保護教育被「轉化」為「人道教育」應該不只是一種運動策略,而是嘗試解決衝突的途徑。

所謂人道教育( Humane Education ),是:
相信「如果人們對於同一個社會結構內其他生命的生命需求和感覺更具有敏感度,將有助於改善各個生命之間的生命與生活品質」的一種教育行動和過程,目的在於教導「人道」的意義,即是:瞭解「一個人對於人(包括自己和他人)、動物和環境的關懷與尊重是必要的」,並且認知到「地球上所有生命之間,是相互依存的」;進而教導人們如何做出智慧與慈悲的行為選擇。換句話說, 教導學生「人道」的意義,培養其得以關懷、尊重更廣大生命圈的敏感度是教師的責任。但行為的選擇卻是學生自己。

然而,西方將「人道」( Humane )的意義擴充到動物與環境上,以解決「人、動物與環境」扞格或衝突的策略在東方是否行得通?我們不妨略微討論。

台灣有位宗教人士曾提到:「生命的長度我們無法掌握,卻可積極拓展生命的寬度與厚度」。這句話說得很好,但是身為教育工作者,也許必須繼續追問:何謂生命的寬度與厚度?所謂寬和厚的「積極拓展」是指量的增加?還是質的提昇?

如果用人道教育為例,生命寬度與厚度的拓展是指將關懷生命的敏感度,從人「聯繫」到動物與環境上。所謂「智慧與慈悲」的行為抉擇當然也不會拘限在「人」身上而已。

因此,重點是在於有沒有「關懷與尊重」,而不是區別「是人、動物或是環境」!

每一個體獨一無二的生命經驗形塑

那麼「人道教育」要如何在教學現場中實踐?

首先必須瞭解,對於動物的生命遭遇,有人視而不見、形同陌路,也有人視同己出、如膠似漆。但這些千差萬別並非「渾然天成」,而是「無限因素形塑」的結果。歷史與文化中動物的印象,個人與動物互動的生命經驗,我們認識動物的程度和深度,動物本身在現實中呈現的生命(美醜、大小、害益)形象或是故事(救人或被救等),乃至動物的數量,都會影響動物在我們心裡的地位,進而影響我們與動物互動的行為抉擇。

其次,要跟教師們分享我對教學現場的觀察:有三種「關係」影響著「人道教育」的發展。

第一種關係我稱之為「物質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中,動物的存在:「非有即無」,其「角色或意義」是看得見、摸得到的實體。動物也許是學生家庭維持生計所需的「工具」、下課時遊戲、玩弄的對象;也或許是學生或其家人、同伴精神與心靈的寄託。在這樣的「關係」裡, 影響動物與人互動是禍是福的關鍵 , 往往是 人對動物的知識 :例如,何謂動物福利的五大自由( Five Freedom );不當的伸手去觸摸陌生的狗,可能會讓狗受到驚嚇而產生防衛;寵物是同伴,不僅需要食物、飲水,更需要人的關心、陪伴 … 等等!

第二種關係我稱之為「社會關係」 。 在這種關係中, 影響 動物 禍福 的 人 , 不是直接與動物接觸的 「當事」 人(們) ,而是與那些當事人有社會關係的其他人。例如 影響農場動物福利 的人,除了 學生之外,還有老師 、校長、家長、甚至政府官員與立法委員 … 等等 。 而在 這樣的 「 關係 」 中, 影響動物禍福的關鍵因素是「權力」。 教師有權力決定如何教學;也有權力要求學生如何處理、面對校園內的各種動物;更有權力學習、嘗試影響學校中其他教師、校長改變對待校園動物的態度或是作法;或是參與社會團體保護動物的各種行動等等。教師們在社會關係中的種種做為,對孩子們而言就是一種身教了!

第三種關係是「想像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動物是一種精神或概念上的想像。 也就是每個人心目中「動物」的地位或是價值。由於價值觀是「無限因素的形塑」所致,因此,知識的傳授或是權力的運用本身就是「型塑」的一部份。

如果順著自己對動物的愛恨或是好惡,以為學生對動物也該有同樣的愛恨或是好惡,不僅忽略了自己生活與生命經驗的形塑,也忽略了學生的生活與生命經驗其實沒有任何他者可以替代。而這樣的雙重忽略,常常導致學生只從教師的「教導」中,學習到和「對象」有關的「知識或是權力關係」,而不是「關懷與尊重」本身!

作者: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