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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熊貓 換來愛與和平?

2006.01.12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拜讀《新觀念》郭承豐社長的投書〈你會選擇哪一個〉,認為大陸贈送貓熊給台灣是象徵「兩岸愛與和平」,但我認為如果貓熊贈台真是象徵兩岸愛與和平,那麼,就應該以貓熊的保育和動物福利為前提,優先「野放」回到其自然棲地。

讓貓熊「回自然森林」和「來台住冷氣房」兩個選擇,哪一個比較符合尊重生命的普世價值和保育教育?

或許有人堅持就算「回森林」比較符合生命與保育教育,但還是應該讓貓熊「來台住冷氣房」──理由是犧牲兩隻貓熊而已,有什麼關係?那麼我要問,「愛與和平」怎麼會以比較不符合生命與保育教育的選擇來當象徵?難道「愛與和平」就一定要犧牲個體,這和為了「愛護大中國,血洗台灣也是必要的犧牲」的論調有什麼不同?

不妨就回到讓貓熊「回森林」和「來台住冷氣房」這兩個選擇中,哪一個比較符合「愛與和平」來進行公平、公開,「不在乎多久,只在乎清楚與否」的辯論吧!

●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本文於2006/01/12刊載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