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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愛心犬入籍

1999.09.10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昨(9)日「狗狗節」,綠黨發起「狗節救狗,讓愛心犬入籍」活動,由中正紀念堂遊行至二二八紀念公園。由於參加人數並不多,並沒有引起媒體很大的注意。不過,和農委會今天要發起的「狗狗嘉年華」活動相較,卻凸顯出流浪狗問題的複雜性。

動保法通過後,農委會首先高舉「犬籍管理」的大纛,「急急如律令」般率先推出「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與「收費標準」,其中第三條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辦理寵物登記。」不過卻有二個例外,一是軍、警、緝私、檢疫、導盲等工作犬,以及公私立收容所或中途之家內的犬隻(第四條)。以及二:「營利性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所飼養之寵物,出生日起六個月內,未經販售者,得暫免辦理寵物登記(第三條第二項 )。」

免辦登記等於「法外施恩」,然而,此恩卻不及於街上「愛心媽媽」們所照顧的犬隻。

其實所謂愛心「媽媽」的稱謂只是一個象徵。在街頭巷尾照顧、餵食流浪犬的人並不都是媽媽,只是無分謂男女老幼,他們多半是在扮演狗兒母親的角色。他們不是動保團體,卻似乎因為「心狗相連」而自成一個族群,且基本上有下列這些特色:
1. 女性佔絕大多數
2. 年齡不定,老少都有
3. 與認養不同,因為沒有將狗帶回家
4. 雖不是認養,但餵食、照顧流浪犬卻已成為一種生活上的習慣,一件每天都要做的事
5. 單身居多。
6. 收入水平高低都有,但無論收入高低,將每月收入花費在飼料或犬隻醫療上的比例都在1/3以上。
7. 他們普遍都會受到鄰居或路人岐異的眼光、辱罵。而他們也都以忍辱負重的態度處之,認為丟狗、棄狗的不是他們,卻要他們承擔許多因為流浪狗而產生的社會指責。
8. 通常都會因為「心生不忍」,而在照顧犬隻的數量上不斷增加

「愛心犬」和牠們的媽媽們,在動保法通過後,不但沒有覺得輕鬆,反而是更為緊張。 一來被丟犬隻在短期內不見減少,反而增加(尤其是在有人照顧的區域 )。二來,依規定除非他們照顧的犬隻已做登記,否則將形同無主流浪犬,隨時有被抓的危險。三者,即使他們去登記,除了費用的負擔外,因為犬隻是四處活動的,仍然會提心吊膽,一發現那隻 「犬子」 「犬女」失蹤,就會心急如焚,四處尋找。

有人以為,這些狗原來就不應留在街頭,造成環境的負荷,對狗的福祉而言,也不見得是最佳選擇。不過,我們認為,在棄犬來源無法在短期間內禁絕的情況下,捕捉犬隻只是治標的工作,政府在民眾陳情、檢舉、或有攻擊人、畜造成疾病傳染之虞的情況下,移除「特定犬隻」,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但愛心「媽媽」照顧的犬隻,如果能做到「絕育」,以減少犬隻自然繁殖、減少犬隻發情的追逐與喧鬧;常為犬隻洗澡,做好醫療及預防注射;在餵食的時候,注意環境衛生、收拾乾淨;並替犬隻注入晶片、掛牌,最後透過動保團體建立檔案、通報政府單位,也等於是做好犬籍管理。

總之,如果有良好、可行的設計與制度,「愛心媽媽」們所照顧的流浪狗,也應該入籍,減免其登記與注記的費用,有助於減少流浪狗,也肯定社會上難得的愛心。另一方面,捕犬人員也不須要去抓這些狗,因為牠們不是環境負荷,反而會是社區的守護神。

作者:釋悟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