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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管理辦法」施行與檢討報告

2000.06.07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前言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建立國內寵物登記管理制度,進一步控制及管理國內寵物數量,根本解決流浪動物問題,同時亦保障寵物飼主及其動物的基本權益。行政院農委會依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於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發佈「寵物登記管理辦法」。明文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辦理寵物登記,未辦理者得依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以罰鍰。

從發佈至今,全國寵物登記總數為448,154隻,僅佔全國家犬的五分之一( 依農委會於88年度所作之全國家犬調查總數210萬隻),亦即目前只有20.2%的家犬及其飼主已納入「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的系統。

由於犬隻協尋系統是整個寵物登記管理制度是否取信於民的關鍵。但:諸如全國晶片規格混亂,與多數掃瞄器不合;登記站登記資料不確實甚至未登記;多數公立收容所沒有掃瞄器或有掃瞄器卻無人執行判讀及聯繫飼主的工作……,種種失序的管理使得有植入晶片而走失的犬隻,被迫長期留置在收容所內,進而感染罹患疾病,甚至枉死等問題。而未替寵物植入晶片、辦理登記的飼主,也對整個制度失去信心,甚至懷疑政府落實執法的能力與決心,對違法未登記,政府是否有能力執法處罰也多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另外,由於東亞地區除台灣及日本外,目前均為狂犬病疫區。最近檢驗單位抽樣檢驗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大都會區犬隻血清,發現家犬抗體陽性比率僅為42.5%,流浪犬只有38.9%,因而發出狂犬病疫情危機升高的警訊。而一旦狂犬病病例出現,首當其衝的當然就會是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街頭流浪犬。而任何大規模的捕捉或撲殺行動,牽涉到的問題,不僅是人的安全,也涉及社會心理健康,以及國家形象的維護。對於「寵物」相關產業來說,經濟面的打擊也將難以估計。

雖然台灣四週環海,較高的都會化程度與其它的社會條件,使得病毒侵入或潛伏的機率,較一般幅員廣闊且陸地連結的國家低;但狂犬病屬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溫血動物都有可能成為傳染媒介,且兩岸動物走私猖獗,病毒入侵台灣的可能性,可說是防不勝防。狂犬病的防堵雖屬「事在人為」,但畢竟很難要求100%的有效性。相形下,若能將狂犬病疫苗注射率提高到科學性的最低門檻80%,則一方面可補防堵措施之不足或漏洞,二方面也較易透過適當制度或措施逐步完成。

因此,探討現行「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及其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能真正達到:
1. 建立國內完整寵物登記管理。
2. 有效控制國內寵物數量。
3. 抑制甚至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
4. 有效掌握、追蹤國內飼養犬隻的狂犬病疫苗施打率,避免發生狂犬病疫情,造成大量撲殺動物,使台灣社會整體--包括:人文精神、經濟,乃至國際聲譽方面受到損耗或負面影響。

實為當務之急。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實施已滿九個月,一年的優惠辦法也將結束。而針對登記率偏低的問題,農政官員又宣稱已擬妥「動物保護推動方案」四年計劃,將投入大筆經費於未來四年將登記率提昇至60%。本研究建議主管機關應先即刻針對目前寵物登記系統出現的種種問題,進行全面檢討及修正,讓「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能真正保障守法民眾及其動物,避免殺戮,以維護社會正義,符合動物保護法的精神。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大學獸醫學系葉力森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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