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6-01 安樂死

安樂死執行手冊

「生命的每種形式都是獨特的,不管它對人類的價值如何,都應當受到尊重;為使其他生物得到這種尊重,人類的行為必須受到道德準則的支配。」
~ 摘自"世界自然憲章" 

寫在前面

八十六年三、四月間口蹄疫暴發,政府以「防疫」為由「撲殺」三百多萬豬隻,其方式有活埋、活著被燒死或化製、被亂棒打死、悶死、砍死、電殛、或以注射農藥方式致死。「口蹄疫」後,政府也曾以防疫為由,欲大量撲殺流浪犬。儘管「人道處理 」不斷被政府官員掛在嘴上,但是「 人道處理」究竟是什麼?如何才算「人道」?到底該用何種方式執行?如何執行?需要何種設備?使用何種藥物?由誰執行?需要何種訓練?至今仍讓許多第一線的工作人員無所適從,只好各行其是、土法煉鋼:以自製的簡陋工具電殛、以水池溺死、讓動物活活餓死、用毒氣、老鼠藥……等等。

更重要的是,明知撲殺不能解決流浪犬問題,流浪犬也不是狂犬病防疫的關鍵,但政府單位還是掉入大量捕捉及撲殺的迷思;另一方面,也有官員強調要用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來撲殺,雖則,用這兩種氣體進行處理是可接受的安樂死方法之一,但設備昂貴且易令人有類似過去希特勒以毒氣室大量屠殺的聯想,「橘逾淮而為枳」,是否適合台灣之國土人情,仍值主政者三思。

另一方面在過去種種方法使用的實物上,有人因不慎被注射之藥物濺到臉部而中毒住院;有養豬戶在自行為豬隻「人道處理」時,因注射藥物為農藥而中毒;有阿兵哥協助處理口蹄疫病豬時,因看到豬隻在注射藥物後口吐白沫與抽搐而感到心理不安。有人認為以注射方式致死就是人道處理,或是使用番木虌鹼毒藥即是人道處理;有人認為所謂人道處理就是「快死」;更有人將人道處理直接當作是「處死」的另一種說法。

事實上,會讓獸醫或養豬戶中毒的毒藥與農藥,或是會讓動物抽搐、口吐白沫、痛苦死亡的藥物及番木虌鹼(番木虌鹼為一種神經性毒藥,會使動物嚴重抽搐與極度痛苦)皆不能作為執行真正人道處理的藥物。

由此顯見,國人並不了解何謂「人道處理」,也常見誤用與濫用「人道處理」名稱的情況。而且,「人道處理」容易讓人誤解為「毫無痛苦的死亡」。事實上,沒有一樁死亡是不痛苦的,充其量我們只是以同理心盡量減輕動物感知痛苦的程度而已。

「人道處理」的目的是在某些不得不為的情況下,以具同情、同理的方式結束動物的生命。執行人道處理不能忽略的是人道精神,因此,對生命品質與尊嚴的關懷與尊重是其重點,「人道處理」是要代替「 濫殺 」、「亂殺」、「虐殺」、或「殘殺」,或使動物在焦慮與恐懼中痛苦的死亡。 

「人道處理」不僅是要對動物「人道」,對於執行者、環境及方法皆需認真考量,此三者相互影響--人道的方式可免於動物受苦,而動物能平靜以最少痛苦的死亡,則可減輕執行者的心理負擔與壓力。執行人道處理者是為社會上許多不負責的飼主、繁殖與買賣業者收拾爛攤子,在必需時,結束動物無盡的痛苦,執行者並沒有罪,如果他們覺得有罪惡感,那是心理調適與認知問題,並不會因為在執行中避免讓自己眼睛去看、不讓手碰觸到動物就可以免除人實際上是在執行「處理」動物的事實。 

前言

對動物實施安樂死的理由很多。其中包括為了終結長期或嚴重的疼痛,緊迫或是衰弱。雖然就動物福利的觀點來看,殺害健康的畜養或野生動物並不合宜,然而在飼主不可得又找不到願意飼養的新飼主時,人道處理仍是不得已的選擇。同樣的為了控制動物數量,安樂死有時也在所難免。

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進行安樂死,都得盡量減少動物的身心痛苦。因此在不得不讓動物安樂死時,必須採取動物福利的高標準。

本書的準則是在現有技術能力以及人道要求許可下制定的。在某些由於經費或社會結構所限的國家,可能會發生無法取得適當藥物或設備的問題。本手冊所列之準則即是為此而設計的。即使是在缺乏資源的國家,手冊中所列舉的方法仍然對執行適當的安樂死有所幫助。

這些準則只是合理的最低要求,並非馬上可以套用的萬靈丹。操作人員的專業訓練,輔助人員與器材的品質,以及工作環境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另外也要注意到執行動物安樂死是否破壞動物死狀觀瞻、不安全,或是違法。這些都是該考慮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有了條文並不代表就可以放鬆對每個執行者個人的嚴格訓練。

本人在此對美國麻州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The Massechusetts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致上敬意。特別是對該會獸醫師 Dr. Gus Thornton 在制定這些準則時的幫助致謝。我也要謝謝 WSPA 以及該會同仁對本手冊的贊助。本人相信這些準則將會造福世界。

Peter Davies
Director General
RSPCA

手冊下載

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All rights reserved by EAST 立案證號:台內社字第八九〇九四〇〇號 法人登記證號:110證他字第35號 (02)22369735~6 02-23651701 eastfree@east.org.tw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62號3樓之3
劃撥帳號:19461051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網站協力:拾穗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