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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危「雞」,吃不安心-上億土雞違法亂宰 政府嚴重失職

2003.02.26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包括主婦聯盟及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多個民間團體,今(26)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向監察院檢舉農政單位在畜牧法及動物保護法通過5年後,至今未將家禽屠宰納入畜牧法管理,導致每年約有1億7千多萬隻土雞被「違法亂宰」,且根本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就販售給消費者,而衛生與環保單位也未「依法行政」,替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把關。民間團體要求監察委員進行調查,彈劾或糾舉相關失職官員與主管機關。

 

  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台灣每年屠宰大約3億5千萬隻雞,其中白肉雞與有色土雞約各佔一半。白肉雞以供應大量採買的消費者,如機關伙食團、大型宴會、學校、軍隊、餐廳、速食連鎖店為主。土雞則以一般家庭消費為主,且消費者多是在傳統市場選購活雞後,由攤商當場以手工方式屠宰。屠宰方式未經人道致昏,即以利刃切割雞脖子放血,許多雞在尚未斷氣死亡前,就被丟入燙毛池中;雞的糞尿、血水隨意排放,雞毛、雜碎等廢棄物也隨意丟棄,不僅違反動物福利,更造成環境污染,增加疫病傳播的機會。更可怕的是,在全世界對肉品生產安全都極度重視的今日,政府竟然還放任近2億隻家禽產製品,在生產過程中,屠體與活雞未做區隔,增加各種病菌交叉感染的機會,且坐視「非法亂宰」的禽肉未經合格衛生檢查,日復一日供應給不明究裡的消費者!

 

人工宰殺家禽!在動物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未給予人道致昏即逕行割喉、放血。違反畜牧法與動物保護法,農政機關卻視而不見。 籠中雞隻擁擠不堪,違反動保法!雞的天性愛清潔,喜歡砂浴,舒展雙翼。但牠們卻往往連展翅的空間都沒有!

 

  87年台灣通過畜牧法後,農委會陸續公告了「施行細則」、「屠宰場設置標準」、「屠宰作業規範」、「屠宰衛生檢查規則」,並陸續將豬、牛、羊等大型農場動物的肉品生產納入法規管理。但為數龐大的家禽屠宰違法問題,農委會卻一再拖延不願公告,以致有心想投資設備改善土雞肉生產品質的業者裹足不前,唯恐政府「放任不管」的結果,最後又是「劣幣驅逐良幣」。

 

  事實上,農委會遲遲未能公告家禽屠宰適用畜牧法的理由,包括:
1. 土雞體型大小不一,推廣土雞電宰困難重重。
2. 一旦公告適用畜牧法,由於電宰容量不足,將造成供需失衡。
3. 土雞品種與飼養規模歧異度大,且產地不集中,難以集中電宰。
4. 祭祀用土雞的特殊要求:雙腳反拗塞入腹腔;雞睪丸價值高,需用手工掏取。
5. 民眾喜歡現買現殺。
6. 土雞肉市場與白肉雞分庭抗禮,也是抵抗進口雞肉的利器。
7. 擔心屠宰業者與攤商從業人員失業。

 

  根據動物社會研究會的調查研究,農政單位上述說法根本是「倒因為果」:台灣早就有土雞電宰場,增加或擴充電宰容量不是問題,怕只怕政府藉故推託、遲不公告,或是言而無信,改革政策沒有貫徹的決心,因此有心改善的業者才不敢貿然投資。此外,「體型大小不一」與「祭祀用屠體的處理」、「手工摘取雞睪丸」等問題,有電宰業者表示:比起政府施政態度曖昧不明,這些都只是小技術問題而已。

 

  至於土雞品種與飼養規模歧異度大,且產地不集中,不易集中電宰問題,可以輔導廣設小型電宰場解決,同時更可以避免雞隻長途運輸的折損,提升動物福利。

 

畜產與食品科學專家指出,許多家禽微生物污染是透過雞體間或是活體與屠體間的相互污染。傳統市場或黃昏市場現宰家禽,活禽與屠體未做區隔,雞糞、雞毛、血水污染環境,傳播病媒,危害公共衛生與肉品安全。 動物保護法立法已經五年,「動物運輸法規」還未出爐。圖中運輸卡車停在半途中「洗雞」,污染環境,增加潛在病媒傳佈機會,也危害農場動物福利。

 

  而民眾喜歡「現買現殺」,則是由於缺乏消費者教育的結果。許多過去習慣「現買現殺」的消費者,在理解冷藏肉品的優點後都能夠接受電宰的雞肉(包括部分土雞)或鴨肉,而白肉雞的電宰率也已達80﹪以上。況且,民眾與「現代化」肉品生產有違的消費習慣,不應該被拿來當作政府不替肉品衛生及動物福利把關,不執行法律的藉口。

 

  農政單位如果想以土雞來抵抗進口雞肉,更應該落實動物福利與衛生、環保的要求。如果顧慮手工屠宰場與傳統市場禽肉攤商的失業問題,政府更有責任鼓勵屠體交易、人道屠宰,輔導業者建立冷藏鏈;在不犧牲動物福利與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提升其生存「競爭力」,而不是放任不管,毫無作為。

 

  只要農委會遲遲不將土雞屠宰納入管理,沒有派員進行土雞屠宰的衛生檢查,即表示台灣土雞的肉品衛生與安全問題有下列淺藏的危險:
1. 活禽與屠體處理的未做區隔,屠宰環境的髒亂不堪,導致各種病菌交叉感染,目前以甫於香港爆發,以家禽糞便為傳染途徑的「禽流感」疫情最叫人憂心!
2. 抗生素殘留:土雞飼養期間,因疾病之預防或治療而施加抗生素,經低劑量而長期使用可能導致殘留於肉品內。
3. 磺胺劑:台灣處於亞熱帶,天氣炎熱,相對濕度也高。加上商業飼養土雞密度高,並非真正以動植物輪作的有機飼養方式飼養,導致各種原蟲性,細菌性,和黴菌性病原隱藏,難免發生各種疾病。雞農為確保雞隻活到可以賣出賺錢,往往不遵守停藥期規定,或是額外增加劑量。
4. 微生物污染:如沙門氏菌,是法定食品中毒菌之一,為人畜共通之病原菌。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在1973至1987年間的調查結果顯示,有59%的沙門氏菌由食品傳染。感染源主要為家禽肉,蛋類與乳製品等。
5. 重金屬殘留:如汞,銅,鎘等。
6. 不人道屠宰對肉品品質的影響:畜產學者陳明造指出:放血前後的緊迫和掙扎會導致腎上腺素的釋放和肝醣的分解,因而產生肌肉乳酸。使雞隻胸肉變硬。

 

  以1990年美國農業部檢驗人員屠前活禽檢驗為例,被判為廢雞(condemned birds),不可食用的比例為0.3%。屠後檢驗發現雞隻感染疾病,嚴重瘀血,嚴重污染(contamination)等,不可食用的比例為2%。合計淘汰率為2.3%。若以美國的比率來算,台灣每年宰殺1億7千多萬隻土雞,約有391萬可能「不適合食用」的雞隻被民眾吃到肚子裡。何況台灣土雞的運輸,繫留,以及宰殺放血脫毛的過程對雞隻活體與屠體的傷害應會更加嚴重,391萬隻再加倍可能都還是一個保守的估計。

 

  這些不安全,可能帶有各種病原或藥物與重金屬殘留的雞肉吃進民眾肚子裡,所傷害的將不只是吃肉者本身的健康,而是整個家庭與社會的公共衛生安全(包括醫療與社會成本)。而動物糞便、毛塵、老鼠、鳥類等潛在病媒傳染途徑,也是公共衛生的風險因子。

 

  上週末香港又傳出嚴重的H5N1禽流感疫情,並導致一對父子死亡。世界衛生組織更發出警訊,擔心這種曾造成大量人口死亡、以家禽糞便為傳染途徑,而且不斷變種的致命流感會擴大散布。由於台海兩岸三地僅一水之隔,民眾往來頻繁,動物活體與產製品也在正式與非正式管道中熱絡交易,台灣家禽的活體買賣與傳統市場現宰活雞--整個活禽與屠體毫無區隔,野鳥、老鼠共生,屠宰衛生堪慮的狀況,實在是動物或人畜共通疾病的隱憂,更是防疫的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