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9
農業局表示因新訂動物保護法規定,捕犬人員須經專業訓練,並須配備合法捕犬車,但彰縣僅員林鎮有一輛捕犬車,在設備不齊全情況下,各鄉鎮清潔隊抓狗可能觸法,不敢處理。
農委會表示,動保法新規定是避免捕犬過程中,動物遭虐待;地方若缺乏設備應向該會反應,尋求變通方法,只要符合人道對待精神,仍可捕抓。(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