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3
聯合報(桃園縣新聞,18版)
龍潭鄉公所花數百萬元蓋流浪狗收容中心,又花80萬元購買狗專用焚化爐,但使用不到兩年,鄉公所決定關閉收容中心,鄉代譁然,質疑鄉公所有浪費公帑之嫌。
龍潭鄉長黃仁杞說,鄉公所兩年前為解決全鄉野狗為患問題,設置收容中心;停用後,所有將設施撥交清潔隊管理,能用就用,能賣就賣掉。
鄉代張肇良昨天在臨時會指出,鄉公所投資數百萬元興建現代化流浪狗收容中心,甚至買了一座狗焚化爐,但收容中心用不到兩年,他質疑公所計畫有誤,浪費公帑。
黃鄉長說,縣府最近在新屋鄉興建動物教育園區,是專責處理流浪狗的單位,鄉公所此時收手,恰到好處,不會有善後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