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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處理流浪狗 宜標本兼治!治標是交由流浪動物之家收養 根本之道盡早立法 使畜犬管理於法有據
     

    1997.05.31

    台灣日報(7版)

    中興大學獸醫系教授馮翰鵬投書表達,若反對撲殺這些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從另一角度來看,就是延續這些流浪街頭、擔心受怕及疾病纏身的痛苦生命。若以最人道的方式結束其痛苦的生命,對流浪犬貓是否較為人道?目前流浪犬數量太多,流浪動物之家已無法容納,根本之道應盡早通過動物保護法,使動物權能受到法律的保障,讓畜犬管理有法源依據,所有畜犬列入登記,才是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