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05.18
聯合報(生活)
衛生署防疫局發佈台灣地區進入狂犬病的警戒狀態,環保署17日發出野狗捕殺令,凡地方捕捉野狗所需經費,中央全力支援。
該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陳永仁表示,目前野狗由各地環保單位負責捕捉,被捕捉的狗留置3~7天後,如無人認養,即予撲殺。
去年度全台共捕捉了12465隻,其中被領養的有1500多隻,其餘近一萬餘隻野狗均遭撲殺。撲殺的方式,有的先行注射使其昏迷再予以焚化,有的是注射後掩埋。但高雄、花蓮、彰化、新竹、台東等縣並未實施野狗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