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8
聯合報(第B1版,北縣基隆.運動)
貢寮鄉公所自設仿造捕鼠籠的誘捕籠,以鋼勾掛餌誘捕流浪狗,經民眾向縣府投訴,縣府昨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罰貢寮鄉公所1萬5千元。
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上周接獲民眾投訴,說本月6日在福隆火車站附近,目睹貢寮鄉公所以仿造捕鼠籠的誘捕籠,捕獲一隻約4個月大的黑色流浪狗,狗被籠內的鋼勾勾住左上顎,血流如注。
此事引起外界關注,公所人員在防治所前往調查時,坦承該流浪狗相當狡獪,才以自製誘捕籠誘捕,但過去不曾發生流浪狗咬食掛餌受傷事件;防治所人員提醒公所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昨天並以鄉長陳世男為對象裁罰1萬5千元。
防治所長蔡宗益說,陳世男也認為公所人員作法不對,表示願概括承受處分,另進行內部行政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