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3
中華日報(基隆)
基隆市環保局為避免捕犬作業再度引起紛爭,擬訂「動物管制人員作業要點」並提交市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其中規定執行捕犬業務時應以捕犬網為主、捕犬桿及捕犬套環為輔,嚴禁使用鋼絲、毒餌、電擊棒及捕獸夾等捕捉,捕獲犬隻應避免以甩、摔、倒吊或拖行等方式置入捕犬籠內,違反作業要點者將依動物保護法、勞工工作規則等規定予以懲處。
此外,針對動物保護團體所提委託民間愛護動物團體執行的建議,環保局表示將在近期內派員前往高雄觀摩作業模式,不排除比照辦理的可能性並傾向委託動物保護團體執行,該局則轉為通報、監督的角色,避免亂抓、刻意不抓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