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0
聯合報(桃園.文教,17版)
龍潭鄉公所花費數百萬元,在店子湖垃圾掩埋場旁興建現代化流浪犬收容中心,使用才2年,因近期桃園縣政府在新屋鄉成立動物教育園區,鄉長黃仁杞決定關掉流浪犬中心,將收容的流浪犬送新屋處理,原有設施暫交清潔隊保管使用。
據了解,鄉公所91年夏天向縣府爭取數百萬元補助,購置一座狗專用焚化爐,訂製10個不鏽鋼大鐵籠,興建鄉內首座挑高型流浪狗收容中心,單狗焚化爐即花費80萬元,其餘軟硬體設施,一應俱全,是全縣名列前茅的優良場所。
鄉公所說,流浪狗收容中心啟用後,清潔隊負責捕流浪狗,農業課負責管理,公告招領一周,如無人認領,即打針讓狗安樂死,再送進焚化爐焚化。收容中心設計上只能容留20隻,且大小狗分開圈養,但最高紀錄曾收容4、50隻,且大多都養了1個月,沒人來認領後才安樂死。
黃鄉長表示,長期照顧這些流浪狗所費不貲,鄉公所指派一名擴大就業服務的臨時人員專責負責。每年編列10餘萬元購買飼料、針劑等,但狗排泄物累積量驚人,不易處理,且萬一有疏失,又受保護動物協會指責。因此縣府在新屋的動物園區啟用後,他馬上決定將流浪犬收容中心的業務移往新屋,合併辦理。
至於流浪犬收容中心現有各項設備,黃鄉長說,將先暫時撥交清潔隊管理,能用就儘量用,狗廳舍則權充清潔隊員休息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