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看事件
  • 看法規
  • 看施政
  • 2003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農委會新聞稿澄清 流浪動物管理已大幅改善
     

    2003.1.29

    中央社(國內財經)

    由德國民間動物保護團體組成的「動物救援協會」,日前在德國舉辦點亮生命之燈紀念會,協會主席英格爾指控台灣沒有落實動物保護法,去年還傳出吉安鄉餓死流浪狗,造成「狗吃狗」的不幸。

    農委會發佈新聞稿澄清指出,去年2月吉安鄉動物收容所事件發生後,從未刻意掩飾事件真相,事發後也適當處理。包括解雇兩名工作人員、懲處相關工作人員,並且依法對公所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鍰。去年5月1日起,這個收容所改由花蓮縣動物防疫所接管,在花蓮當地動物保護團體和縣府共同努力下,已經大幅改善流浪狗收容管理作業,隨時歡迎各界前往參觀。

    農委會強調,從87年11月 4日動物保護法公佈施行後,編列了相當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更新改善動物收容所,也辦理收容所人員訓練課程,還不定期到各地查核成果。截至去年底止,已經查核了52處公立動物收容所,其中19處情況不理想,已經被關閉。有26處在複檢後過關。

    農委會表示,整體來說,目前台灣公立動物收容所運作已經明顯改善,除了基本的流浪狗收容照顧之外,也逐步推廣流浪狗認領、認養,以及引進志工,流浪狗認養率已經從88年的7%提高到90年的16%。農委會認為,「動物救援協會」事前沒有與台灣聯繫取得最新改善資訊就在國際間對台灣做不實指控,相當遺憾。

    農委會強調,政府絕對有決心改善流浪狗收容處所,也有決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希望國內的動物保護團體共同改善流浪狗問題,不要一再將「過去」的資料送到國外去報導,否則只會打擊真正努力工作的人員士氣,也只會抹煞台灣多年來辛苦建立的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