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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捕犬相關事件 : 棄犬捕捉作業疏失報告出爐 建議事權合一
     

    2006.03.21

    中央社(地方新聞)

    台中市棄犬留置場發生狗吃狗事件引發保育團體抗議,市府參議提出「台中市補犬作業職責疏失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根據動物防疫所推估台中市大約有一萬隻流浪犬,自九十四年七月至九十五年二月環保局共受理二千三百三十五件民眾陳請要捕捉流浪狗,共捕獲三千六百二十二隻。流浪狗對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之虞,並嚴重引發環境污染問題。報告中強調,解決市民被狗騷擾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捕捉流浪犬是必要的。

    張參議約談環保局清潔隊捕犬人員,並廣泛收集動保團體、防疫所、環保局及媒體提供的資訊,做成調查報告。報告結論指出,目前棄犬捕捉與收容單位分屬環保局及動物防疫所不同機關執行,橫向管理聯繫難免脫鉤。因此建議比照台南、新竹等,統一捕捉、收容業務,由農政主管單位負責,動物防疫所負起捕捉及收容業務。

    調查報告中,張參議建議捕捉的棄犬應逐隻編號列管,詳細記載犬隻來源及時地,讓資訊公開透明,便於管理。另外,動保團體責難市府捕捉、收容幼犬不當,報告中說,捕犬人員基於便民,會將民眾多出無法飼養的幼犬,以及剛出生的棄犬送至留置場,由於捕犬、收容人員缺乏動物保護專業知識,無法特別照料幼犬,造成幼犬生病、死亡。因此,張參議也建議捕犬人員應拒絕市民請託協助運送幼犬,並加強宣導家犬絕育及無法繼續飼養幼犬之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