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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動檢所與民間團體合作 試辦長期收容 市府僅參與宣導、協助募款
     

    2004.3.24

    聯合報(北市綜合,20版)

    台北市建設局動物衛生檢驗所將與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合作,試辦流浪動物長期收容計畫,讓流浪狗能獲更妥善照顧,不必安樂死,今年將以五百隻為目標。

    依規定,流浪狗被送到縣市動物收容中心七天後,如果沒人領回或被認養,動檢所就必需執行安樂死。台北市則把留置流浪狗的時間從七天延長為十天,希望有更多人來認養,狗狗也可以不必被安樂死,但仍有不少難逃此一命運。

    動檢所表示,市府的動物之家場地有限,政府無法一直長期供養流浪狗,因此希望從推動植入晶片,呼籲民眾愛狗就不要隨便棄養等措施先下手。

    動檢所指出,該所將成立評估小組,評估動保團體收容品質及空間,簽約後該計畫可正式上路,先由動物之家為流浪狗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狂犬病注射及節育等,再交由評估合格的動保團體飼養。初期以每年收容五百隻為目標,這些流浪狗送到動保團體後,由該團體長期收容,可免除被安樂死的命運。

    不過,這項計畫中,市府只參與活動宣導協助募款,多數經費需要由動保團體自行募款,除了安排狗狗讓民眾認養,有的團體不排除發起代養制,即民眾捐款給團體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