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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地方政策 : 南投縣寵物登記費優惠減免
     

    2009.10.07

    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即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實施寵物登記費優惠減免措施,凡犬隻飼主設籍南投縣、犬隻飼養於南投縣轄內,在犬隻3月齡以上,應主動攜帶犬隻到縣內各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已絕育犬隻僅收登記費300元(登記費全免、晶片植入費300元),未絕育犬隻400元(登記費100元、晶片植入費300元)。

    若經舉發或稽查,發現畜犬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時,則按照減免前收費標準收費,即已絕育犬隻1,300元、未絕育犬隻800元;另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寵物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而未辦理寵物登記經勸導拒不改善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民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