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0
聯合報(北縣基隆.教育,17版)
北縣環保局、農業局為了捕犬及收容業務的權責歸屬問題起爭執,部分鄉鎮市清潔隊已拒絕捕犬與收容民眾送交的流浪狗。兩位新莊市民昨天分別送拾獲的流浪狗到新莊清潔隊遭拒,折騰一上午在北市、新莊、板橋間奔波。
「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上月下旬經農委會核定,捕犬、收容業務分別歸屬於環保局、農業局,均得委託公所執行。不過環保局認為農業局未依訂法之前「儘速成立捕犬專責隊」的承諾,違背道義硬要環保局負擔應屬於農業局動物保護法處理的業務,本月1日緊急通報29鄉鎮市清潔隊,即日起將捉到的狗送到動物疾病防治所。
不過新店、三重及新莊等清潔隊連日送狗到防治所,都被防治所打回票。防治所也因連續幾天,都有要求抓狗的民眾來電,表示清潔隊要他們連繫防治所處理,由於沒有設置捕犬人力,非常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