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8
針對網路虐貓事件所引發的可能涉及動保法修法問題,建設局日前召開「動物保護法修正建議案」,獲致多項結論及共識:
一、動保法制定已八年餘,現行法規內容不符社會期待,除應立即回應社會大眾加重罰則外,動保法亦必須進行全面修法,以因應未來十年社會的期待與需求。二、動保法修法工作短期應朝向具急迫性及社會需求性的法條進行修正,長期再進行全面的法令條文檢討與修正。
三、市府應對農委會提出修正草案,提出對法律執行面及可行面的修法意見,且修法應非針對少數人士而訂,應考量到對全民的衝擊,應有具體內容及說服理由,始利於推動修法;亦建議民法物權篇亦一考量修正,將動物生命權提昇法律位階,擺脫一般物權的概念。
四、面對台北都會區複雜的寵物種類,市府可依地方實際需求公告列舉應登記管理的動物種類,並強化對飼主的管理與規範,其他動物則逕依工商登記現有法規管理即可。
五、罰則加入刑事責任尚有討論空間,執行面上仍有困難待克服,可先考慮加重鍰額度以收遏止之效。(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