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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捕犬相關事件 : 《我有話說》不愛狗,有錯嗎?
     
    2010.09.27

    中國時報(A16版,時論廣場)

    ■林政妤

    藝人陶晶瑩的丈夫打電話給環保局捕捉流浪狗一事,愛狗人士群起撻伐陶子,逼得陶子聲明她也是愛狗人士,希望能平息眾怒。我卻有不同看法。

    我們的社會怎麼了?愛狗人士有養狗的自由;不愛狗的人(或怕狗的人)難道不能享有不被狗侵犯的自由嗎?愛狗的多數民眾是不是可以傾聽怕狗人士的心聲?

    怕狗的人一聽到狗吠聲就噤若寒蟬、全身僵硬;對寵物毛髮過敏的人更是不斷搔抓皮膚以及打不完的噴涕。遛狗人士在享受與愛犬散步的快樂時光時,是否注意到一旁怕狗的人呆住而動彈不得?抱著愛犬進入餐廳,任狗狗甩動身體,飼主有沒有尊重他人的用餐空間?

    陶子一事,反映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流浪狗的處理問題。民主社會就是尊重各種不同的聲音,怕狗的人或許是社會上的少數或弱勢,所以愛狗人士更應該尊重怕狗人士的權益。愛狗之餘,可否給他人一些愛心?可否約束一下自己的寵物、避免侵犯到他人?
    我的兒子唸小四時,曾在路邊遭五、六隻流浪狗攻擊,驚嚇到一度嘔吐不止。其實,流浪狗攻擊路人的新聞屢見不鮮。請問愛狗人士,不愛狗有什麼過錯?不愛狗並不表示討厭狗或是沒有愛心,只是想與不同族類保持安全距離而已。最重要的是政府應該訂一套人道的流浪狗管理法。如此,民眾通報環保局捕捉流浪狗時,不但可以免於生活在被狗攻擊的恐懼中,也不必揹負「不愛狗」的罪名。大部分的流浪狗都曾經是飼主的寶貝,愛狗人士是否可以反躬自省:愛狗,就不要隨意丟棄狗狗。愛狗,可以領養流浪狗,不必花大錢買名貴狗。愛狗,也可以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