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9.22
中國時報(16版)
桃園縣野犬目前是由清潔隊捕捉,但隊員迭有反映,認為野犬不屬廢棄物,不該由清潔隊負責處理;再加上,去年10月前桃園市公所捕捉的野狗,是採電擊和毒殺方式,但代表會反映太過殘忍,後來即改放生在虎頭山垃圾場,卻又遭離垃圾場最近的忠義里民反彈。
因此,市公所21日正式行文縣環保局,野犬管理的權責歸屬為何?並建議野犬捕捉應全縣、全省同步,否則野犬會四處流竄,處理成效將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