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3
中國時報(C3版,高縣新聞)
高雄縣動物收容所並未收容流浪貓,各地清潔隊也未捕捉流浪貓,但時常有民眾送貓到收容所被拒收。95年以來,每月至少有10件左右的貓隻請託收容案,最多還有將近20隻。因此防疫所決定在收容所增建1棟貓舍,預定12月動工。收容所管理員表示,目前全台僅台北市及高雄市收容流浪貓,高縣如今比照辦理,算是跟得上腳步。未來將比照流浪狗收容、認養標準程序工作,如果超出收容負荷,不健康的貓隻,仍必須人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