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0.14
中國時報(南投縣新聞,14版)
位於中興新村的南投市光華里召開里民大會,建議市公所捕捉野犬。清潔隊原隊長表示,由於捕捉野狗需依據「台灣省野犬捕殺作業要點」等,依規定公告後,
再加以撲殺焚化,但公告形同具文,發揮不了作用,因此將委由地方人士僱請民間捕捉野狗專家抓狗,由市公所監督,要求抓狗者將狗抓到垃圾場留置,而不流入市面。
原隊長表示,不經公告雖然與法令相悖,但爭取時效及做好環境衛生,只要狗主人將家犬管理好,相信市民能夠諒解公所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