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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捕犬相關事件  : (新北市)棄養家犬通報公所一舉數得
     

    2011.11.09

    民眾日報(F18版,北台社會)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因少數的國人,當家中有欲棄養的貓犬時,隨便野放到其他地方,造成亂啃食垃圾袋食物,隨地大小便,製造髒亂,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泰安鄉公所清潔隊籲請民眾若要棄養之家犬,通知本隊,將派員捕捉。

    流浪犬捕捉業務屬地方政府法定權責,務依「動物保護法」,以及農委會訂定之「人道補犬作業規範」、「公立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尤其,應注意以人道管理方式執行捕捉,以彰顯各地方政府對動物保護政策之重視。唯狗是活的,出沒時間不定,且有攻擊性,不易捕捉,常常徒勞無功。

    泰安鄉公所清潔隊為做好管理,請各家戶將欲棄養之家犬,直接通知本隊,電話941025-601抓走,不但省時省力,避免捕捉時受傷,又可維護環境衛生,一舉數得。